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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地形图、地下燃气管线测量、测绘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2026年度地形图、地下燃气管线测量、测绘已由 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地形图、地下燃气管线测量、测绘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江苏省扬州市
2.1.2合同估算价:150万元人民币(此预算是根据前两年实际工作任务预估,并非本项目合同期内实施的金额承诺,合同期内支付金额按合同单价和实际工作量核算)
2.1.3服务期限要求:贰年。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贰年。
2.1.4 质量标准:必须全面达到国家和行业颁发的标准及图纸和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是对扬州中燃燃气管线覆盖范围内的扬州主城区的地下市政、庭院燃气管线及带状地形图进行测量、测绘及地下管线探测、管线复核等相关项目进行采购入围单位。地下管网材质主要有钢管、铸铁管、PE管,口径不一。因无法统计具体管线长度,本次招标采用分项单价方式,主要包括金属管道和非金属管道两类。
2.3工程入围单位数量:叁家;最终合同约定价格以三家入围单位投标报价中单项最低的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有异议可以选择弃权。合同期内招标人的地形图测绘及地下燃气管道测量业务将平均分配给三家最终入围单位实施。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以下资格: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事务上、法律上独立,依据工商行政管理及相应法规合法运营的投标人;
(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颁发的乙级以上含乙级测绘资质;
(3)2017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管线探测项目(单项工程合同额不低于50万元,提供合同份额不少于2份。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技术负责人均具有测绘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须常驻扬州市提供技术服务;
(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类高级工程师(含)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资格,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4年05月至2024年07月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 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2022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3年08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4年05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3.5 投标人承诺项目负责人须常驻扬州市提供技术服务。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 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18日,每天9:00至11:30,14:30至17:3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国际大厦5楼527室。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授权委托人须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至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国际大厦5楼527室获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请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符合要求的有效期内的所有资料进行投标登记,否则不予接受登记。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
4.4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获取文件,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将无法参加投标。
4.5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份,获取招标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24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国际大厦5楼开标室。
5.3开标时间:2024年10月8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5.4开标地点: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国际大厦5楼开标室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7.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扬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网站上发布。
9.其他://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中燃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苏中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                                                   地 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
邮 编:       /                                                    邮 编:225000
联系人:       /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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