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胜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道路养护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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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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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东胜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道路养护工程设计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信息 | |||||||||||
建设单位名称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名称 | 鄂尔多斯市金信项目管理设计有限公司 | ||||||||
项目编号 | JXGS-2024-057 | 项目名称 | 东胜区矿区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道路养护工程 | ||||||||
资金来源 | 自筹资金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
项目概况 | |||||||||||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内容 | 标段合同估算价(元) | 项目地点 | 服务期 | 评标办法 | |||||
1 | 服务一标段 | 本项目为道路养护及沿线环境整治工程,道路设计标准维持原有道路标准,主要设计内容为:道路破损路面处理、道路沿线排水防护工程补充及维修、新增道路沿线波形护栏、完善道路交通标志及标线,同时对道路两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 1300000.00 | 东胜区 | 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 | 综合评分法 | |||||
2 | 服务二标段 | 本项目为道路养护及沿线环境整治工程,道路设计标准维持原有道路标准,主要设计内容为:道路破损路面处理、道路沿线排水防护工程补充及维修、新增道路沿线波形护栏、完善道路交通标志及标线,同时对道路两侧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东胜区 | 签订合同后7天内完成 | 综合评分法 |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资质要求 | 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 ||||||||||
项目负责人要求 | 1、具有路桥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 ||||||||||
业绩要求 | 2021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公路相关设计业绩(投标文件需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 |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近年(2021年至今)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暂停或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②近年(2021年至今)内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③近年(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活动或建设过程中有不良行为,有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处罚和停止投标等不良行为记录(提供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成立后至今的承诺书);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彩色截图) (3)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文件需附网页彩色截图)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承诺书,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如是新注册企业提供从公司成立年度至今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 | ||||||||||
联合体投标要求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投标人资格其他要求 | 1、技术负责人: (1)、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含)以上职称(以职称证书为准,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2)、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1月至今连续6个月及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到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为准;退休人员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需提供有效地与聘用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或退休证明;(投标文件须附扫描件)。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 ||||||||||
文件的获取 | |||||||||||
获取方式 | 线上获取 | ||||||||||
文件获取地点 | 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单位,请通过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dsgt.gzzczb.com/”进行网上获取,并下载文件和相关资料。 | ||||||||||
获取时间 | 2024年9月14日至2023年9月19日18:00 | ||||||||||
平台使用费:500元;文件费售价:0元 | |||||||||||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 |||||||||||
递交方式 | 网上递交 | ||||||||||
递交截止时间 | 2024年10月8日10时00分 | ||||||||||
开标地点 | 供应商需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http://dsgt.gzzczb.com/】进行网上递交 | ||||||||||
其他要求 | 1、网上开标,供应商应及时登录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在线参与开标。 2、潜在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提出。若供应商在使用“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的过程中遇到任何操作性问题,可咨询客服电话:400-1166-160。 3、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供应商,潜在供应商须从“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自行下载,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潜在供应商未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
发布公告的媒介 |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资智采电子招标投标平台》、《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平台》 | |||||||||||
联系方式 | |||||||||||
招 标 人: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东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鄂尔多斯市金信项目管理设计有限公司 | ||||||||
地 址: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 | 地 址: |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达拉特南路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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