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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蜀镇通蜀中路南侧地块彩钢板围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丁蜀镇通蜀中路南侧地块彩钢板围档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丁招(2024)39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丁蜀镇通蜀中路南侧地块彩钢板围档采购项目,已由丁蜀镇人民政府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宜兴市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技术服务要求
  2.1项目地点:宜兴市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2.2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20个自然日内完成
  2.3 项目内容:完善材料
  2.4合同估算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7元
  2.7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采购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2024年9月13日~2024年9月19日。
  4.2、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9月18日~2024年9月19日上午8:30~10:30时,下午14:00~16:00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拟派经办人本人携下列资料前往丁蜀镇招投标中心509室(宜兴市丁蜀镇东坡中路行政审批局5楼)报名。报名资料费:300元/份,交纳方式:报名单位需向宜兴市丁蜀镇招投标中心指定账户交纳,账号:3202230411010000030743,户名:宜兴市安康绿色环保公司,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丁蜀支行,转账时必须备注报名的工程名称。
  4.3、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②授权委托书(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③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④投标保证金本票/汇票正反面复印件(签字加盖公章);⑤报名资料费交纳凭证(必须以单位名义);⑥受托人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指2024年4月-2024年9月,法定代表人不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保交费清单等在职证明文件(必须加盖同报名单位公章);⑦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附件)。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必须按照附件模板制作,不论中标与否一律不予退还),报名时必须由委托人或法人本人携带本单位报名材料、本票/汇票原件及企业资质原件进行报名,不接受委托人或法人以外的其他人代为报名,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报名成功。报名成功后如需更换报名材料,需于开标前一日上午10时前上交,逾期不予办理。
  4.4招标文件的获取:详见公告下方附件,报名成功后现场领取文件解压密匙,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做好投标文件。
  4.5投标保证金
  报名单位需交纳投标保证金4000元方可报名(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本票/汇票(账号:3202230411010000030743,户名:宜兴市安康绿色环保公司,开户行:江苏宜兴农村商业银行丁蜀支行),保证金本票/汇票金额不得分开,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备注XX工程保证金,不接受直接转账,否则不予以报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的投递时间为2024年9月20日上午8:30~10:30时,下午14:00~16:00时,地点为丁蜀镇招投标中心509室(宜兴市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楼);
  开标时间为2024年9月24日14时30分,地点为丁蜀镇招投标中心5楼会议室(宜兴市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本工程采用网上不见面开标,投标人代表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无需提交任何原件资料,投标单位须在投标文件到达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至丁蜀镇招投标中心509室(宜兴市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楼)。投标人通过视频会议,进行身份核查(网上视频会议必须由投标单位递交资料上的项目经理本人参加,入会时必须开启摄像头,在工作人员点名检查时,需在摄像头前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企业营业执照原件)、观看开标现场操作、互动交流等活动。开标时间截止后,投标人代表未进入线上开标会签到的,作废标处理。6.工程款(预付款、进度款)支付
  按合同支付。
  7.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8.其他
  8.1有不良行为在公示期内被暂停投标资格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8.2如资格证明材料在年检期间需要行政主管部门出具证明的,证明内容必须明确其有效性,如“同意延期至*年*月*日有效”,“同意继续有效,本证明有效期10天”等。未标明有效期的,统一按出具证明之日起10天内有效。标明有效期的,不得超过30天,标明的有效期如超过30天的,在出具证明之日起30天内有效,超出30天时不予认可。如证明内容模棱两可、含糊不清的,如“正在办理中”等,不予认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9.1本次招标公告在 宜兴市丁蜀镇人民政府网 上发布。
  9.2本公告发布日期从2024年9月13日至2024年9月19日,本公告为第1次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宜兴市陶都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510-87430692
  邮编:214200
  公告发布: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丁蜀镇招投标中心
  地 址:宜兴市丁蜀镇便民服务中心5楼509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024年9月13日
  附件1--丁蜀镇项目报名材料模板.docx
  附件2--391招标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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