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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湖县市级堤防精细化标准化创建补助经费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招标条件
受金湖县河湖管理所的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金湖县市级堤防精细化标准化创建补助经费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高邮湖大堤(59.7k-98.4k),自入江水道东堤闵桥施尖起,沿高邮湖边往东再折向北至唐港张鼓墩(张尖)及大汕子格堤。
2.1.2建设规模:对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堤防工程设施维护以及部分堤防工程节点区域绿化。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1.4招标范围:对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堤防工程设施维护以及部分堤防工程节点区域绿化,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5招标控制价:21.236万元。
2.1.6工期要求:30日历天。其中堤防工程节点区域绿化部分养护期一年,从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2质量标准:合格,其中堤防工程节点区域绿化部分绿化养护执行二级养护标准。
2.3付款方式: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堤防工程设施维护部分:完工验收合格且完成工程审计后付审定价的97%(保留3%质量保修金),完工验收满一年后付清余款。堤防工程节点区域绿化部分:完工验收合格(存活率≥90%)且完成工程审计后付审定价的70%,养护期(从完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满一年且存活率≥95%,按照实际存活数量付清余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
3.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质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3.3.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3.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
3.3.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3.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3.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3.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3.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9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一、投标保证金:无。
二、其他特殊说明事项
(1)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招标人如发现系无资质的单位和个人挂靠施工的,可以立即无责任终止合同,清退其出场,已完工程量不予结算。对招标人的损失,招标人将依法追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投标,请将报名材料在2024年9月27日17:30前,递交至金湖县衡阳路228号商务中心9楼905(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或报名资料原件扫描件发至2250918156@qq.com,逾期将不接受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在报名时缴纳,费用缴纳且报名成功后代理公司将招标文件发至投标单位邮箱,投标单位自行查收。
4.3报名所需材料:
4.3.1投标确认函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4.3.2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29日10时00分。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29日10时00分。
6.2开标地点:金湖县河湖管理所5楼会议室。
7.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分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1评标入围方式:
本项目执行苏建规字【2017】1号文,开标后初步评审前由评标委员会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形式性评审,形式性评审合格为评标入围的合格条件。形式性评审不合格内容包括:
(1)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3)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4)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
注: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评标入围方法为:
(1)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不足20家时(含),全部入围。
(2)当形式性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超过20家时,采用均值入围法,先按报价由低到高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1(G1值为10%、15%、20%)最低报价的投标人和由高到低去除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数量*G2(G2值为10%、15%、20%、25%、30%)最高投标报价的投标人(去高、去低的数量分别四舍五入后取整,末位报价相同的均去除),G1和G2在开标时抽取。计算剩余投标人的报价平均值,取平均值以上7家和以下8家投标人,合计数量取15家投标人进入后续评标程序。评标入围过程中,当投标人平均值以上(或以下)的数量不足时按实际数量计取,但不因此增加平均值以下(或以上)的数量。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上的投标人时,末位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均不入围;按顺序取平均值以下的投标人时,报价相同的投标人同时入围。
8.2合理低价法:投标报价(100分)
开标时由招标人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
(1)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末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仵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则:
评标基准价C=A×K。
K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范围:95%、96%、97%、98%。
(2)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无重大偏差,清标无异常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扣0.9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方法二:
(1)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仵≥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招标控制价为B,则:
评标基准价C=A×K1×Q1+B×K2×Q2。
Q1的取值范围一般为65%,70%,75%,80%,85%。
Q2=1-Q1。
K1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
K2=100%。
Q1、K1值在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2)投标报价得分:商务标无重大偏差,清标无异常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高1%的,扣0.9分,评标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扣0.6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算,保留两位小数)。
注:
①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②上述系数的抽取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抽取确定。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湖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10. 联系方式
名称:金湖县河湖管理所
地址:金湖县神华东路1号
联系人:宗工
电话:18626488818
名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湖县衡阳路288号(金湖国际商务中心905室)
联系人:李工
电话:0517-86965566
电子邮箱:2250918156@qq.com
附件:投标人参与投标确认函.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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