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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业核查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排污许可业核查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排污许可业核查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500-00587
项目名称:排污许可业核查项目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00,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对沈抚示范区进行排污许可核查等相关工作。(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19日 08时30分至2024年09月26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0月09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抚示范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如因文件上传清晰度问题,导致评审委员会无法认定,相关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903-9632,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代理机构不负责解答该部分问题。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
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在辽宁政府采购网)递交方式,供应商同时现场递交密封加密备份文件(U盘),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线上递交投标文件的按照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4.开标时,供应商报价解密严格按照最新的电子招投标要求的程序执行,采用现场或远程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现场解密的,授权代表人携带CA证书,笔记本电脑(电脑需提前下载所办CA的插件)、手机及数字认证证书在开标室进行现场解密电子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解密。报价解密时限为端口开放后1小时。如开标截止时间过后60分钟之内由供应商原因导致仍未解密成功,视为无效投标。
5.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按采购文件规定的以介质形式(如:U盘)存储的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并同时准备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承诺函,并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进行签字、盖章。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印发全省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实施方案的通知》(辽财采〔2020〕219 号)、《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 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和《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局
地  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  址: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箱地址: sczyysgs@163.com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抚新区顺大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账号: 29218039950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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