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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成高财采处〔2024〕32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高财采处〔2024〕32号)
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4000182
二、项目名称:师范银都紫藤小学2024年空调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下称“投诉人”)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街道景鸿街19-27
被投诉人:成都师范银都紫藤小学(下称“采购人”)
地址:成都高新区雅和南二路217号
相关供应商:四川坤元新成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大观里10号附2号1层
四、基本情况
2024年8月5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4年8月22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成交公告。截止本机关发出《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本项目尚未签订合同。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利用不合理限制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投诉事项2: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设置指向海尔等极少数品牌,参数设置缺乏规范性、科学性、合理性,有明显的排他性,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充分竞争的原则以及相关国家标准规范和政策法规。
投诉事项3:采购人关于物联网、辅材与安装的采购需求设置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4:采购需求不明确,未明确辅材数量,如超出采购需求的辅材应该据实结算,对其他供应商不公平,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排斥和限制其他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5:关于交货时间的商务要求不合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其他不合理的条件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至5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采购活动继续进行。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    
2024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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