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邮市湖畔景苑安置小区及附属用房工程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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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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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JSZC-321084-YZHZ-G2024-0016
二、项目名称:高邮市湖畔景苑安置小区及附属用房工程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鑫、王辉平、许英、张开宇、陆冬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子项目A为21000元、子项目B为13800元、子项目C为8900元、子项目D为7700元、子项目E为7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高邮市审计局机关
单位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89号城市商务大厦1009室
联系人:朱峰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华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高邮市文游路22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高邮市湖畔景苑安置小区及附属用房工程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评分汇总表
宏信天德--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苏汇诚--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世建设--中小企业声明函
扬州筑苑--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盛精诚-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项目名称:高邮市湖畔景苑安置小区及附属用房工程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1 | 江苏汇诚投资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913210031407336362 | 扬州市邗江北路68号 | 97.4 (均分制) | 邮政办发〔2020〕62号文第六章结算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1-30%) |
2 | 宏信天德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 91320117MA208RY208 |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秦淮大道288号 | 94 (均分制) | 邮政办发〔2020〕62号文第六章结算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1-30%) |
3 | 扬州筑苑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9132100072518963XF | 扬州市邗江区润扬北路19号 | 92.8 (均分制) | 邮政办发〔2020〕62号文第六章结算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1-30%) |
4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9132019278381881XE | 南京经济开发区恒泰路汇智科技园B2栋13层 | 92.6 (均分制) | 邮政办发〔2020〕62号文第六章结算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1-30%) |
5 |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91510000759749025E | 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沙南路29号7栋22层2203-2206号 | 87.5 (均分制) | 邮政办发〔2020〕62号文第六章结算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附表)*(1-30%)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高邮市湖畔景苑安置小区及附属用房工程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按一个标段招标。其中,包含5个子项目,即: 子项目A:高邮市湖畔景苑安置小区及附属用房工程,报审价约41435万元; 子项目B:高邮城南经济新区标准化生产厂房工程,报审价约21640万元; 子项目C:西北片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报审价约13905万元; 子项目D:通扬线高邮段航道整治工程城区段桥梁工程-威高大桥,报审价约11936万元; 子项目E:高邮镇医养结合养老服务中心,报审价约11310万元。 服务要求:中标单位拟投入人员名单必须和实际开展工作的人员完全一致,不得变更。 服务时间:子项目A为180天,子项目B为150天,子项目C为120天,子项目D为120天,子项目E为120天。 服务标准:考核办法按照高邮市审计局关于《高邮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协审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邮审发【2021】24号)执行,审计管理办法按照高邮市审计局关于印发《高邮市审计局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邮审发【2021】25号)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周鑫、王辉平、许英、张开宇、陆冬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招标代理费按照国家计委印发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服务类)的标准一次性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服务费:子项目A为21000元、子项目B为13800元、子项目C为8900元、子项目D为7700元、子项目E为72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高邮市审计局机关
单位地址:高邮市海潮东路89号城市商务大厦1009室
联系人:朱峰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扬州华泽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高邮市文游路222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高邮市湖畔景苑安置小区及附属用房工程等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服务评分汇总表
宏信天德--中小企业声明函
江苏汇诚--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世建设--中小企业声明函
扬州筑苑--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盛精诚-中小企业声明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