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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采购(其他)关于万华公馆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以及小区管理需求,委托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对本小区物业管理对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安吉县万华公馆小区业主委员会                    
二、项目名称:万华公馆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地点位于:万华路与清政路交叉口东南侧
四至范围:东至瑞竹路         西至清政路                 
南至广苕路         北至万华路             
四、项目概况:总建筑面积105397平方米,地下室面积约12583平米。
五、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二)参照关于印发《安吉县物业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安物管办〔2022〕1号文件;在上年度被省、市、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得参与;在物业信用管理评价中,评定等级为黑色的企业不得参与。
(三)非本县注册的物业公司,中标后15天内必须在安吉当地工商部门注册成立分支机构,本项目小区的物业服务由该分支机构负责,且该分支机构在物业管理上具有独立自主权;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
(五)投标企业向招标人交纳2万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企业的银行帐户汇入招标人指定的银行账户(账户名称: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安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201 000 283 159 854)。
如投标企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若投标企业无正当理由退出投标的;评标委员会或行政主管部门认定投标企业串通投标的;中标人未能在中标通知书规定期限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协议的。
六、履约要求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若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人员配备不足、造成设备损失较大、发生安全责任事故、服务过程中因严重违法被查出的),服务合同自动解除。
七、报名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委托书(法人代表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的社保证明、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原件及盖有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
八、报名时间:2024年9月25日至2024年10月8日17时00分,截止时间后不予受理。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
九、报名地点: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供应商可以现场报名,也可以以邮件形式发送资料获取招标文件。联系邮箱:764756826@qq.com,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供应商发送邮件后应电话联系代理机构,以免造成投标失误)。               
十、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4年10月18日09:00时整
十一、投标地址及开标地址:          
浙江安吉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共资源交易分中心(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中路398号)第二开标室(3楼)。
十二、联系方式:
1.招标人:安吉县万华公馆小区业主委员会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招标代理机构:安吉精诚采购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安吉县昌硕街道云鸿东路68-70号云鸿铭楼
监督投诉受理机构:安吉县递铺街道苕秀社区
JCZX2024-267报名表.doc
JCZX2024-267万华公馆小区物业服务招标文件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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