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龙新公司法律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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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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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正文内容
龙新公司法律案件代理服务项目
中选候选人公示
龙新公司法律案件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FWXM2024091800080008TRA)的评选工作已经结束,经评选委员会评选,推荐了本项目中选供应商候选人。现将中选供应商候选人情况予以公示,具体内容如下:
中选单位候选人
单位名称
报价
得分
排名
河北承天律师事务所
《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冀律协〔2016〕7号)第四条按标的额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案件代理标准价格的50%.
100
1
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
《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冀律协〔2016〕7号)第四条按标的额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案件代理标准价格的55%.
90.91
2
河北尚丰律师事务所
《河北省律师服务收费指导意见》(冀律协〔2016〕7号)第四条按标的额收费指导标准规定的案件代理标准价格的60%.
83.33
3
参与参选的单位:河北承天律师事务所、河北瀛上嘉律师事务所、河北尚丰律师事务所
需要公示的其他内容:/
公示时间: 自中选公示发布时间之日起3 天。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书面向采购人提出,逾期质疑无效。质疑函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没有签署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部门(采购人):承德龙新热力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