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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兴屯小区一区二区资产昆钢晓东里资产租赁价格评估服务单位的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选聘兴屯小区一区二区资产昆钢晓东里资产租赁价格评估服务单位的公告

一、询价条件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监管企业选聘中介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昆国资发〔2020〕116号)文件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现我公司以公开询价比选的方式,选聘本项目评估服务单位,具体要求如下: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兴屯小区一区二区资产、昆钢晓东里资产租赁价格评估服务
(二)项目地点:安宁市兴屯小区一区二区、昆钢晓塘花园立体停车库
三、询价内容
(一)询价人: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二)询价内容:安宁市兴屯小区一区二区资产、昆钢晓东里资产租赁价格评估服务
(三)询价时限: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8日
(四)项目资金来源:自筹
(五)评估内容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的要求,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执行必要的评估程序,按照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的具体委托,组织对上述资产进行租赁价格的评估,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与评估说明等材料。
(六)时限要求
评估机构在中选后30个工作日内签订资产评估委托合同,并在收到委托方通知后,按时出具《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等材料。
(七)质量要求
评估技术和服务质量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评估计价行业规范及要求,满足委托方需求,提供后续服务,并对评估技术和服务质量负全责。
(八)其他说明
评估服务期间所需的工具、物资、交通、食宿、快递由中选机构自行负责并承担其费用。
四、报价要求
(一)评估服务费用报价文件依据为:《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尽快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评协〔2009〕199号)文件。
(二)租赁价格评估服务费拦标价说明:按评估结论(年)租赁价格乘以20倍的乘积,对应收费标准的下限下浮不低于50%(含)进行报价;
(三)报价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服务的所有费用。即报价为报价人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除此之外项目业主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四)本项目采用下浮率的方式进行报价。
 
五、报名条件
(一)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承担资产评估工作2年以上,且近2年没有不良行为记录,并在昆明市范围内有固定办公场所的资产评估机构;
(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资质要求:须通过省级财政部门资产评估机构备案;项目负责人要求:资产评估师。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
(四)如有委托代理,须出具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五)近2年无违法违纪行为的承诺书及信用记录查询(中国资产评估协会、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
(六)工作实施方案(含工作周期、服务承诺、后续服务安排等);
(七)项目人员配备(须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等复印件);
(八)企业业绩(近两年内承接过的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资产评估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首页、项目名称页及签章页复印件);
(九)报价函;
(十)报价文件可报名时领取参考,报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报价文件所示及上述材料。
七、报价评审的标准和方法
(一)报价评审的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选法评审,通过综合评选法得分最高的为中选人。
(二)报价评审的方法
报价评审工作由询价人组建评审组进行综合评审,评审组至少应由3人及以上单数组成。监督组由公司党支部纪检委员和监事会人员2人以上(含2人)组成,主要负责监督评审组工作。
八、时间安排及材料报送方式
(一)获取报价文件的时间: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8日,报价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至安宁市兴屯一区物管楼202室经营管理部报名,并领取参考报价文件。联系人:钱女士;联系电话:0871-68690028或13759556784。
(二)提交报价文件的时间:获取报价文件之日起至2024年10月8日17:00止,地点:安宁市兴屯一区物管楼202室。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询价人将不予受理。
(三)报价文件份数:纸质版壹份,PDF电子版壹份U盘拷贝(不接受光盘),均密封且盖密封章或单位公章。
(四)评审时间:2024年10月9日上午10:00。地点:安宁市兴屯小区一区34幢二楼209室。
(五)异议期: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在评审结果公示后1个工作日内提出。地点:安宁市兴屯一区物管楼202室。
(六)中选通知书:待异议期满后,次日向中选人发送中选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时间:中选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30个工作日内。
九、媒介
本询价公告在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www.afzjt.com)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其他要求
(一)报名机构需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资格。无论报名成功与否,各报名机构的报名资料恕不退回,由我公司予以存档。我公司承诺将对所有报名机构的资料予以严格保密。
(二)报名机构自行承担报名所产生的费用。
(三)本公告由我公司经营管理部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附件:资产明细表、评选办法
 
 
              安宁市新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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