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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成高财采处〔2024〕40号)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投诉处理结果公告
(成高财采处〔2024〕40号)
一、项目编号:N5101892024000210
二、项目名称:2024年尚阳小学空调机采购项目
三、相关当事人
投诉人:乐至县元盛安电器店(下称“投诉人”)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乐至县天池街道景鸿街19-27
被投诉人:成都高新区尚阳小学(下称“采购人”)
地址:成都高新区尚阳路66号
相关供应商:成都军宏博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团结街道仁和街59号1栋附1号1层
四、基本情况
2024年8月8日,代理机构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采购公告。2024年8月20日,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本项目结果公告。截止本机关发出《成都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投诉答复通知书》,本项目已签订合同并履约。
投诉事项1:采购文件技术参数要求设置不合理,具有倾向性,排他性,利用不合理限制条件限制潜在供应商参与,有违政府采购公平、公正原则以及其他相关政策法规。
投诉事项2:采购人关于辅材与安装的采购需求设置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
投诉事项3:售后要求不合理,属于以其他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供应商。
投诉事项4:采购人违反了政府采购质疑答复相关法律规定。
五、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二十九条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本机关作出决定如下:投诉事项1成立且影响采购结果,投诉事项4成立但不影响采购结果,因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他人造成损失的,相关当事人可依法提起诉讼,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投诉事项2、3缺乏事实依据,不成立,驳回投诉事项2、3。
成都高新区财政局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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