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实训室及大赛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第2标包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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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安徽 | 城市 | 亳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实训室及大赛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
采购单位 | 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安徽述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一、项目编号:BZLX2024CG077号
二、项目名称: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实训室及大赛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述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峨山路一号综合大楼3楼8310室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叁万捌仟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荪、黄磊、车国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金额:50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询价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30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0月12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项目负责人:无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0月23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七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0558-8807021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
地 址:利辛县高新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26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米平安 任岩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询价通知书
2.中小企业声明函、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2024年10月12日
1.询价通知书.pdf;2.2标包中小企业声明函、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x
二、项目名称: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实训室及大赛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述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峨山路一号综合大楼3楼8310室
中标(成交)金额:叁拾叁万捌仟元(¥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1.名称:焊接机器人 品牌(如有):时代 规格型号:TIME R6-1400 数量:1套 单价:305800元 2.名称:切割设备 品牌(如有):时代 规格型号:TDL1200 数量:1套 单价:22000元 3.名称:焊接实训显示终端 品牌(如有):东方中原 规格型号:DS-75IWMS-L05PA 数量:1套 单价:10200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孙荪、黄磊、车国柱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货物类。金额:507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询价)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未中标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1.采购方式:询价
2.公告发布日期:2024年9月30日
3.开标日期:2024年10月12日
4.资格能力条件:符合采购文件要求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项目负责人:无
8.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9.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详见附件
10.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详见附件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2024年10月23日止),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七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或者缺乏事实依据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或者缺少必要的法律依据。
(四)投诉受理部门
利辛县财政局:0558-8807021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中标(成交)供应商通过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亳州新能源学校
地 址:利辛县高新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金泉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288号置地广场E座26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米平安 任岩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1.询价通知书
2.中小企业声明函、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
2024年10月12日
1.询价通知书.pdf;2.2标包中小企业声明函、分项报价表、投标人评审得分与排序、投标人最终报价与评标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