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工业园幼儿园和城西幼儿园新建项目(城西幼儿园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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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广东 | 城市 | 惠州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龙门工业园幼儿园和城西幼儿园新建项目(城西幼儿园标段)施工 | |
采购单位 | 龙门工业园幼儿园和城西幼儿园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采购电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广东恒泰建筑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系方式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投资项目代码 | 2311-441324-04-01-511575 |
投资项目名称 | 龙门工业园幼儿园和城西幼儿园新建项目(城西幼儿园标 段) |
招标项目名称 | 龙门工业园幼儿园和城西幼儿园新建项目(城西幼儿 园标段)【施工】 |
标段(包)名称 | / |
公示名称 | 龙门工业园幼儿园和城西幼儿园新建项目(城西幼儿 园标段】【施工】中标候选人公示 Y |
开标日期 | 2024年10月22日 、评标情况: |
评标情况 | ()评标时间:2024年10月22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门分中 心(1)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 合评标评审专家库相应行业子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6家,名单如 下:①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司;②惠州市中筑建设工 程有限公司;③广东顺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④深圳 市坪荣建筑工程有限公司;③广东恒泰建筑有限公理石 司;③惠州市金广盛建设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 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 应性评审。参与项目初步审查的投标单位共有6家, 均通过初步审查。 |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 | 深圳市坪荣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 | 914403002792599084 |
2 | 广东顺航建筑工程有 限公司 | 91441324MA4W72D34M |
3 | 广东恒泰建筑有限公 司 | 91442000MA563UAP8W |
4 | 惠州市中筑建设工程 有限公司 | 91441302MA54NQ7D7N |
5 | 中庆建设有限责任公 司 | 91220101767155235F |
6 | 惠州市金广盛建设有 限公司 | 91440904MA5214J64U |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广东顺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广东恒泰建筑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6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360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 | 罗惠源 | 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
姓名 | 业绩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施 | (粤2442022202310163)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 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 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 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 发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 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 |
业绩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惠州市金广盛建设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28012048.01元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360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文海媚 | 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
业绩 | (粤2442022202226271)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 工企业: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 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 1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 师,具有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施工员1人、质量检查员1人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协会颁 发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 1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 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 |
业绩 |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广东顺航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27815349.62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 | 360日历天 |
拟派项目负责人 姓名 | 陈康 | 资质资格 |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注册建造师 (粤2442021202121392)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4年 月日 | 公示结束 日期 | 2024年月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 招标文件规定公 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 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 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 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 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 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 投标业务系统”一“服务评价”_“项目质疑投诉”进 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 0752-798807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