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县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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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新疆 | 城市 | 和田地区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和田县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采购单位 | 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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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县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 65322124102400282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县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124102400282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76.82%、其他资金23.18%,招标人为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
2.项目规模: (1)排水工程
新建排水主管 1844 米,管径为 DN400,支管 231 米,管径为 DN315,管材均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新建附属设施包括检查井、沉泥井等58 座。
(2)中水工程
新建中水主管总长 1987 米,管径为 DN200;支管总长 302米(DN110,L=272米;DN75,L=30米),管材均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新建附属设施包括阀门井、排气阀井、排泥湿井等总计 43 座。
(3)道路工程
新建园区道路2条,其中地润路长932.947m,健康北路长 1001.966m,红线宽 30m,为次干路。路面类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横断面布置依次为:2.5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0m 绿化带+14m 机动车道+2.0m 绿化带+3.5m 非机动车道+2.5 人行道=30m。路面结构:机动车道为4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粘层油+6cm(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透层油+下封层+20cm 水泥稳定砂砾+50cm 天然砂砾+60cm天然砂砾换填;非机动车道为4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透层油+下封层+18cm 水泥稳定砂砾+30cm 天然砂砾+60cm 天然砂砾换填;人行道为5cm 彩色水泥混凝土透水花砖+3cm 中粗砂找平+15cm 透水水泥混凝土+30cm 天然砂砾。道路工程内容包括:行车道及非机动车道路基路面人行道及无障碍设计、预留管线过街通道、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信号灯等。
(4)道路照明工程
新建电缆 YJV-1kV 4x25+16线缆长 4500米,箱变1座变压器容量为125KVA,安装10米道路照明105盏,安装14米道路照明6盏。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124102400282001001
标段(包)名称: 和田县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含施工图的全过程方案及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的编制,施工期间的配合及服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配套使用及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⑤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⑥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业绩要求:①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须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时间为2021年10月至今,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落款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至少1项建设规模、结构类型相似的2000.00万元(含)及以上市政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设计至少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城市次干路及以上等级道路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的原件扫描件﹞。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时间为2021年10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落款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相似的2000.00万元(含)及以上市政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 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敬请各投标人注意!(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成员配备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⑤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6日到 2024年11月1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30
2.递交方法: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辅助开标、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由投标人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或电子保函,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节假日不休息),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标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总承包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http://ggzy.xjht.gov.cn: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4、总承包工期80日历天。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2024年10月25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
( 65322124102400282001)
一、招标条件
和田县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322124102400282001)已经批准,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为地方政府专项及一般债券76.82%、其他资金23.18%,招标人为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和田县
2.项目规模: (1)排水工程
新建排水主管 1844 米,管径为 DN400,支管 231 米,管径为 DN315,管材均采用钢带增强聚乙烯螺旋波纹管,新建附属设施包括检查井、沉泥井等58 座。
(2)中水工程
新建中水主管总长 1987 米,管径为 DN200;支管总长 302米(DN110,L=272米;DN75,L=30米),管材均采用钢丝网骨架塑料(聚乙烯)复合管;新建附属设施包括阀门井、排气阀井、排泥湿井等总计 43 座。
(3)道路工程
新建园区道路2条,其中地润路长932.947m,健康北路长 1001.966m,红线宽 30m,为次干路。路面类型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横断面布置依次为:2.5m人行道+3.5m非机动车道+2.0m 绿化带+14m 机动车道+2.0m 绿化带+3.5m 非机动车道+2.5 人行道=30m。路面结构:机动车道为4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粘层油+6cm(AC-20C)中粒式沥青混凝土+透层油+下封层+20cm 水泥稳定砂砾+50cm 天然砂砾+60cm天然砂砾换填;非机动车道为4cm(AC-13)细粒式沥青混凝土+透层油+下封层+18cm 水泥稳定砂砾+30cm 天然砂砾+60cm 天然砂砾换填;人行道为5cm 彩色水泥混凝土透水花砖+3cm 中粗砂找平+15cm 透水水泥混凝土+30cm 天然砂砾。道路工程内容包括:行车道及非机动车道路基路面人行道及无障碍设计、预留管线过街通道、交通安全设施及交通信号灯等。
(4)道路照明工程
新建电缆 YJV-1kV 4x25+16线缆长 4500米,箱变1座变压器容量为125KVA,安装10米道路照明105盏,安装14米道路照明6盏。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22124102400282001001
标段(包)名称: 和田县物流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含施工图的全过程方案及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竣工图的编制,施工期间的配合及服务;施工图范围内的全过程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工程的有关设备安装、配套使用及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投标其他条件:(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资质要求:①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资质。②设计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③建筑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④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⑤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⑥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A.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B.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C.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3)业绩要求:①企业类似业绩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须提供近三年类似业绩,时间为2021年10月至今,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落款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设计业绩以设计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施工至少1项建设规模、结构类型相似的2000.00万元(含)及以上市政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及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设计至少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指城市次干路及以上等级道路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发包通知书)或设计合同的原件扫描件﹞。②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须提供近三年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时间为2021年10月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落款时间为准,若竣工验收报告有多个日期的,则以业主或监理单位签署的最后日期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指建设规模、结构类型相似的2000.00万元(含)及以上市政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第一部分)及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的原件扫描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出项目负责人﹞。(4)信誉要求:具有良好社会信誉和商业信誉,履约能力强。近三年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 hurd.gov.cn/home)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敬请各投标人注意!(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投标成员配备不超过2家,联合体应指定施工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成员应按本招标文件提供的示范文本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具体负责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有关手续的办理。②联合体的组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联合体各成员应共同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参加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其项目人员为信息报送册注册人员,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⑤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责任和权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10月26日到 2024年11月15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地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36.107.230.199:8081/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30
2.递交方法: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递交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地点及评标办法
1.开标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0:30
2.开标方式:线下辅助开标、评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行政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和田市北京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4.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信用评价(评定分离)
七、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保证金须采用由投标人在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自行生成的保证金子账户或电子保函,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由投标单位基本户存入指定帐户(节假日不休息),不得以现金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做否决投标处理。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金额及总承包工期等事宜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如有必要对招标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在http://ggzy.xjht.gov.cn:8081/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4、总承包工期80日历天。5、本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及其他资金。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和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和田国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和田县百和镇 | 地 址: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经济新区团结路98-4号 |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4年10月25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签章)
招标公告.pdf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备案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