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招标信息
免费看,不遮挡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及咨询项目(1410标)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省份 广东 城市 东莞市
招标代理机构 项目名称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及咨询项目
采购单位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立即查看 采购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及咨询项目(1410标)
标段(包)名称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及咨询项目(1410标)
性质 正常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017-441900-54-01-812650

投资项目名称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及咨询项目(1410标)

标段(包)名称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及咨询项目(1410标)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东莞市

资金来源

项目资本金+融资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40%项目资本金+60%融资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标段划分: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及咨询项目(1410标)标段划分1个标段,包含线路: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
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招标内容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及咨询项目(1410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及咨询项目(1410标)已由以粤发改投审〔2024〕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40%项目资本金+60%融资资金,招标人为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及咨询项目(1410标)。
工程建设规模:
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长57.46km,其中高架段线路长度约7.71km,占一期工程13.41%;地下段线路长度约49.43km,占一期工程线路长度约86.03%;过渡段长度约0.32km,占一期约0.56%。设置车站25座,其中3座高架站,22座地下站,平均站间距2370m。最大站间距5053m,为水濂山站~大岭山北站区间;最小站间距851m,为中心广场站~鸿福路站区间。在道滘镇(道滘站西侧)设车辆段1座,在黄江镇(黄江中心站北侧)设停车场1座,控制中心使用2号线西平站旁边的线网控制中心,全线共设置4座主变电所,分别位于道滘车辆段、旗峰公园(与2号线共享)、松山湖和黄江停车场。
工程建设地点: 东莞市
2.2 招标范围
标段划分: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及咨询项目(1410标)标段划分1个标段,包含线路: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
招标范围: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及咨询项目(1410标)招标总控制价: 415.8479万元;




标段名称

总投标限价(元)

分项投标限价(元)

东莞市城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段)竣工环保验收调查、监测及咨询项目(1410标)


4,158,479


竣工环保验收监测服务

1,967,009

竣工环保验收调查服务

2,191,47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验收调查能力。
3.1.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生态学或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需提供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轨道交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 号)、《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161 号)、《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580 号), 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在近五年之内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验收调查报告等技术文件及人员自身不得存在被任何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协会通报或批评的情形,且未有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行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根据上述“办法”、“意见”,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成员现场查询未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限期整改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中,按照以下网址进行查询: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102/t20210223\_822111.html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007/t20200708\_788211.html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108/t20210816\_857915.html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2/t20220211\_969035.html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8/t20220823\_992281.html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02/t20230222\_1017083.html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3/t20240312\_1068211.html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07/t20230724\_1036943.html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申请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申请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④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申请人声明为准)。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本项目投标。
⑥投标登记时,投标人须已完成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1月1日1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3招标失败的情况
若投标人少于3家或者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申请人不足 3 名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4.4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府【2022】28号)相关规定执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最新版操作指引。
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时间:2024年11月26日09时00分至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备用光盘递交地点: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栏目。
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dggdjt.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
2024年11月1 日19时00分;
发布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
2024年11月26日09时3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号楼4406室
邮 编: 523420
联 系 人: 伦工、张工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东莞市莞城街道鳒鱼洲文化创意产业园49号楼301-305室
邮 编: 523129
联 系 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党群监察部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号楼4406室
联 系 人:左工
电话:0769-88307104
招标监督机构: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新城社区东莞大道116号
电话:0769-22802979


附件:
一、投标申请人声明
二、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附件一 投标申请人声明


投标申请人声明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 项目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同时不出现其他失信行为。
三、本公司若中标,招标人有权对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证书、证件、业绩佐证材料、分包商资料等进行核实。在招标人通知提供上述证明资料原件进行核查的要求后,本公司未能在通知后5个自然日内提供原件进行核查的,视为无法提供真实的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本公司中标资格。
四、本公司不得与承接东莞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望洪站~黄江中心站)检测工作范围内对应施工项目的中标人存在任何控股、管理关系。
五、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
机构存在附属关系的;
(3)为本项目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11)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1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13)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14)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15)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6)存在大额诉讼或多宗诉讼或其他违法、违约等影响本次招标项目正常履行的情形;
(17)曾与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或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签订合同,且在履约过程中存在因本公司严重违约而导致合同中止、变更、解除或严重侵犯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或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权益的行为;
(18)正在与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或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发生诉讼;
(1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2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2)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2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等网站查询到存在失信主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
(24)本公司及其有隶属关系机构的相关人员,参加本项目评标委员会。
(25)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六、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 。(注:本条由投标申请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经查实,本公司愿意接受公开通报,取消本公司中标资格,承担由此带来的法律后果,并自愿停止参加东莞市行政辖区内的招标投标活动一年,两年内停止参加本项目招标人所有项目的招标活动。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的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及个人姓名

1






工期(交货期)

按合同约定

最高投标限价(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资质,具备相应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验收调查能力。 3.1.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生态环境相关专业(生态学或环境工程或环境科学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资格证书,工作单位为投标单位(需提供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2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轨道交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 3.1.3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政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环发〔2013〕150 号)、《关于加强企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161 号)、《关于对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1580 号), 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成员在近五年之内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验收调查报告等技术文件及人员自身不得存在被任何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协会通报或批评的情形,且未有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的行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通报。 根据上述“办法”、“意见”,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和成员现场查询未在生态环境部发布的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限期整改名单和失信“黑名单”中,按照以下网址进行查询: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102/t20210223\_822111.html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007/t20200708\_788211.html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108/t20210816\_857915.html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2/t20220211\_969035.html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208/t20220823\_992281.html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02/t20230222\_1017083.html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403/t20240312\_1068211.html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6/202307/t20230724\_1036943.html 3.4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已按规定格式签字盖章《投标人声明》(格式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二)作为投标人资格要求之一,此《投标人声明》应同时作为投标函中资格审查资料的组成部分。 ②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③在本公告发布时,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违约被业主书面拒绝投标和被拒绝参与业主管辖的新项目的名单(在拒绝投标的期限内)。 ④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以开标当天评标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投标人声明为准)。 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分别参加本项目投标。 ⑥投标登记时,投标人须已完成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投标人业绩要求:3.1.2投标人自2019年7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1项轨道交通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服务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技术服务合同或其他相关完工证明材料。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ztbjg-portal/#/index)、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官网(网址:http://www.dggdjt.com/)”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11-01 19: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26 09:3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26 09:3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电子开标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24-11-26 09:30:00
开标地点: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项目查询-日程安排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东莞市轨道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6号轨道交通大厦2号楼4406室

招标人联系人

伦工、张工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东莞市莞城街道鳒鱼洲文化创意产业园49号楼301-305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朱工

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监督机构

东莞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风控审计部

联系电话

0769-22802979

发布责任人

中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