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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陵县2021年旅游资源产业路项目-株洲市顺丰农业生态产业园资源产业路建设工程磋商邀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茶陵县舲舫乡长鸭村村民委员会的茶陵县2021年旅游资源产业路项目-株洲市顺丰农业生态产业园资源产业路建设工程(委托代理编号:HNYG-2021-CL-088)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茶陵县2021年旅游资源产业路项目-株洲市顺丰农业生态产业园资源产业路建设工程
2、委托代理编号:HNYG-2021-CL-088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代理服务费(元)
1
茶陵县2021年旅游资源产业路项目-株洲市顺丰农业生态产业园资源产业路建设工程
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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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00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⑴预留采购份额:本项目为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⑵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的企业;湖南省外企业须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按照湘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施工员应具有岗位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准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必须是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年龄不超过60周岁,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近一年内连续六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供应商为关键岗位人员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
(4)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 中小企业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12月27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下同),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磋商文件的地点: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茶陵县紫云街头铺村委会6楼)
3.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
4.获取磋商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委托购买的)。 
5、采购人对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或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网上发布,供应商自行下载。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6、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即2021年12月27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2年1月11日上午09时00分 
开标地点:茶陵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四楼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或供应商未按本项目磋商通知第三款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茶陵县人民政府网或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潜在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联系方式
采购 人:茶陵县舲舫乡长鸭村村民委员会
地   址:茶陵县舲舫乡长鸭村村
联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阳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茶陵县紫云街头铺村委会6楼
联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2419960150@qq.com
九、其他补充事项
磋商保证金缴纳支持以下形式(打“√”项为本项目支持形式):
电子保函   √转账     纸质保函    其他
开户机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茶陵支行
账户名称:茶陵县发展和改革局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专户 
账号:43050162733600000246
开户机构号:430627336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包号) 投标保证金”。(如“项目名称”字符过多,用途栏处填写不下的,则“取‘项目名称’前面字符”填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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