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室升级改造及移动办公信息化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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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省份 | 陕西 | 城市 | 铜川市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室升级改造及移动办公信息化服务项目 | |
采购单位 | 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立即查看 | 采购联系人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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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室升级改造及移动办公信息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71号旭弘西北广场6层天成晟通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0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ST2022-GP-013F
项目名称: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室升级改造及移动办公信息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9,97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室升级改造及移动办公信息化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9,974.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79,974.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5日00:00:00 至2023年1月5日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室升级改造及移动办公信息化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13)《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1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室升级改造及移动办公信息化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明,自然人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每月或每季度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书面信用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开标评审将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审查。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21日 至 2022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6: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71号旭弘西北广场6层天成晟通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2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铜川市鼎新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新区斯正街D2-11)
开标地点:铜川市鼎新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新区斯正街D2-1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在文件获取期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长虹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成晟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71号旭弘西北广场6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天成晟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0日
相关附件:
磋商公告.pdf
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室升级改造及移动办公信息化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71号旭弘西北广场6层天成晟通招标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2月01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ST2022-GP-013F
项目名称: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室升级改造及移动办公信息化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79,974.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室升级改造及移动办公信息化服务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479,974.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479,974.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系统集成实施服务 | 移动办公办案系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479,974.00 | 1,479,974.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2月5日00:00:00 至2023年1月5日00:00:00(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室升级改造及移动办公信息化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6)《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7)《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8)《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9)《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12)《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13)《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1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5〕95号);(15)《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实施方案的通知》财库(〔2019〕41号);(16)《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函〔2022〕10?号);(17)《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档案室升级改造及移动办公信息化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提供法人、其他组织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单位提供法人证明,自然人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或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的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分支机构负责人委托授权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响应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三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供应商2022年1月1日以来连续每月或每季度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提供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至少一种),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公章的相关证明文件。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由供应商根据项目需求提供说明材料或者承诺);
(7)书面信用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开标评审将登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审查。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11月21日 至 2022年11月25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6:00:00 (北京时间)
途径: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71号旭弘西北广场6层天成晟通招标部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2年12月01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铜川市鼎新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新区斯正街D2-11)
开标地点:铜川市鼎新商务酒店二楼会议室(陕西省铜川市耀州区新区斯正街D2-11)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请在文件获取期内携带单位介绍信和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身份证复印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陕西省铜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长虹路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天成晟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明光路71号旭弘西北广场6层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陕西天成晟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0日
相关附件:
磋商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