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广高速东侧郜庄-草店段山体绿化提升项目招标公告[变更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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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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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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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二广高速东侧郜庄-草店段山体绿化提升项目
澄清公告
二广高速东侧郜庄-草店段山体绿化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龙泽农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公告已于2021年04月1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现就本项目发布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二广高速东侧郜庄-草店段山体绿化提升项目
二、招标编号:NYZB[2021]003;
项目编号:龙门工施招标(2021)0037号;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6页付款办法:由业主单位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二次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承包人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交由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双方一致同意以审定结论作为结算价;一年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三次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 85%;一年半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四次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 97%,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可无息退还农民工保障金;剩余 3%待二年苗木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承包人不得因工程资金暂时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付款时由承包人提供合同原件及正规发票。
变更为:由业主单位付款,施工单位进场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二次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承包人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交由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双方一致同意以审定结论作为结算价;一年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三次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85%;一年半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四次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97%,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可无息退还农民工保障金;剩余3%待二年苗木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承包人不得因工程资金暂时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付款时由承包人提供合同原件及正规发票。
2、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变更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施工单位进场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
3、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3无。
变更为:12.3预付款抵扣时间: / 。
4、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5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二次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70%;承包人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交由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双方一致同意以审定结论作为合同结算价;一年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三次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 85%;一年半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四次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 97%,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可无息退还农民工保障金;剩余 3%待二年苗木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承包人不得因工程资金暂时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 付款时由承包人提供合同原件及正规发票。
变更为:施工单位进场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二次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承包人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交由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双方一致同意以审定结论作为结算价;一年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三次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85%;一年半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四次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97%,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可无息退还农民工保障金;剩余3%待二年苗木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承包人不得因工程资金暂时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付款时由承包人提供合同原件及正规发票。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媒体: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龙泽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龙门园区文物保护中心院内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新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379-60112836 15516398761
电子信箱:13937901891@126.com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 04月20日
澄清公告
二广高速东侧郜庄-草店段山体绿化提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受洛阳龙泽农业有限公司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公告已于2021年04月14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现就本项目发布澄清公告。
一、项目名称:二广高速东侧郜庄-草店段山体绿化提升项目
二、招标编号:NYZB[2021]003;
项目编号:龙门工施招标(2021)0037号;
三、变更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16页付款办法:由业主单位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二次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承包人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交由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双方一致同意以审定结论作为结算价;一年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三次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 85%;一年半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四次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 97%,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可无息退还农民工保障金;剩余 3%待二年苗木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承包人不得因工程资金暂时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付款时由承包人提供合同原件及正规发票。
变更为:由业主单位付款,施工单位进场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二次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承包人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交由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双方一致同意以审定结论作为结算价;一年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三次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85%;一年半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四次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97%,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可无息退还农民工保障金;剩余3%待二年苗木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承包人不得因工程资金暂时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付款时由承包人提供合同原件及正规发票。
2、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工程不支付工程预付款。”变更为: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施工单位进场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
3、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3无。
变更为:12.3预付款抵扣时间: / 。
4、原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12.4.1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5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二次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 70%;承包人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交由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双方一致同意以审定结论作为合同结算价;一年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三次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 85%;一年半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四次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 97%,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可无息退还农民工保障金;剩余 3%待二年苗木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承包人不得因工程资金暂时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 付款时由承包人提供合同原件及正规发票。
变更为:施工单位进场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预付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50%,并无息退还履约保证金;自验收合格之日起半年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二次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承包人将完整的竣工资料交由发包人委托的审计单位进行审计,双方一致同意以审定结论作为结算价;一年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三次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85%;一年半苗木养护期结束进行第四次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97%,若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可无息退还农民工保障金;剩余3%待二年苗木养护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承包人不得因工程资金暂时不到位而影响工程进度,付款时由承包人提供合同原件及正规发票。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四、发布媒体: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洛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龙泽农业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龙门园区文物保护中心院内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新区学子街与滨河南路交叉口东方今典天汇中心写字楼1406室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0379-60112836 15516398761
电子信箱:13937901891@126.com
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1年 0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