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强县康达医养中心二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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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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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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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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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开启时间 | |
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有限数量制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宁强县康达医养中心二期建设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资格预审文件澄清修改 一、资格预审文件第1页“2.2项目投资总额:84210200元(本次招标金额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元)”更改为“2.2项目投资总额:84210200元(本次招标金额约为53230000元)”。 二、资格申请文件第2页增加““2.7本次招标不含装饰装修工程及设备采购,具体施工范围以设计单位按照建设方要求出具的施工图设计范围为准”。 三、本资审文件的第17页及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申请人施工方提供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有 1 项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得 3 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满分为12分;”修改为“申请人施工方提供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有 1 项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得 3 分,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满分为12分;” 四、本资审文件的第18页及资格审查办法前附表“拟派施工负责人需提供合同金额≥5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有 1 项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得 2 分,施工负责人满分为4分;”修改为“拟派施工负责人需提供合同金额≥4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有 1 项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得 2 分,施工负责人满分为4分;” 建设单位:宁强县民政局 代理机构:陕西小小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2 年 11 月 1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