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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NO.2021G1010地块标准化厂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NO.2021G1010地块标准化厂房项目的招标公告
工程编号 JDFFJSZ2022110007
工程名称 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NO.2021G1010地块标准化厂房项目
招标人名称 江苏永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名称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自筹
工程地点 扬州市江都区高装园南北二号路与鼎晟路交叉口东北角
工程规模 项目总建筑面积9740平方米,包括新建标准化厂房1栋,建筑面积8810平方米;新建办公及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930平方米。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网、室外道路、停车场、材料堆场、照明、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标段具体信息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发包方式合同估算价(万元)计划发包时间
JDFFJSZ2022110007001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NO.2021G1010地块标准化厂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公开招标
2429.25 2022-11-14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公告发布日期 2022/11/14
投标保证金金额 3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江都支行营业部 投标保证金帐号 10163001040240005
计划开工时间 2023/1/1 计划竣工时间 2023/6/29
公告开始时间 2022/11/14 0:00:00 公告结束时间 2022/11/21 23:59:59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NO.2021G1010地块标准化厂房项目已由以扬江发改许发[2022]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永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NO.2021G1010地块标准化厂房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扬州市江都区高装园南北二号路与鼎晟路交叉口东北角
    2.1.2 工程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9740平方米,包括新建标准化厂房1栋,建筑面积8810平方米;新建办公及附属用房1栋,建筑面积930平方米。同步建设地下综合管网、室外道路、停车场、材料堆场、照明、消防、绿化等配套设施。
    2.1.3 合同估算价:2429.25 万元
    2.1.4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01月01日,竣工日期:2023年06月29日
    2.1.5
其他: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NO.2021G1010地块标准化厂房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1.设计:设计工作为本次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含深化设计)、优化设计、相关报告文件(含专题研究)编制、图审报审(图审费由中标人支付)、设计交底、后续设计服务及施工阶段的配合服务,提供现场设计服务、设计变更及分项验收、竣工验收等事项,以及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设计咨询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钢结构、内外装、一般水电安装、强弱电、附属工程(室外道路、排水、给水及消防、路灯、绿化、围墙、大门、标牌标识、附属用房等),本项目涉及的所有范围的工程设计(凡招标人要求中列明的项目均包含在内),直至满足所有施工要求为止。
2.手续办理:承包人负责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规划国土、住建、市政配套、施工许可(含临时施工许可)、专业报建报装、报监、排水接驳、施工监测、施工测绘、白蚁防治、招投标综合服务等所有手续;负责办理本工程范围内验收交付,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环保验收、消防验收、防雷、节能、分项分部工程验收、绿色建筑评审、各专业验收、外接水、外接电、外接气手续、档案整理移交城建档案馆、办理房屋产权证等,并承担办理上述所有手续的相关费用(办理手续涉及到应由招标人承担的行政事业收费由招标人承担)。
3.施工:工程总承包的施工内容为设计施工招标范围内的所有项目,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交付、包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包整体移交(含档案移交)及竣工验收合格和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包括但不限于土建、钢结构、内外装、一般水电安装、强弱电、附属工程(室外道路、排水、给水及消防、路灯、绿化、围墙、大门、标牌标识、附属用房等)等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均包含在施工范围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4.本项目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不确定因素暂停或停止实施的,即停止合作,合同终止,按实结算已完成工程量,不补偿任何费用。投标人投标报价时,应将上述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
本工程承包人承担本项目能满足国家、省、市、区相关职能部门及招标人要求的所有项目的设计和施工,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发包人的调整。
    2.2 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NO.2021G1010地块标准化厂房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材料设备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下列资质组合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②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③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建筑工程)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①一级注册建筑师,②或注册监理工程师,③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④或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发放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企业资格、资质核验书或江苏省省外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登记表。
    3.3.2 不属于《扬州市2021年度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成果》中黄牌、红牌企业与个人并处于限制招投标活动期限内;
    3.3.3
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近3个月养老保险(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2022年08月01日至2022年10月31日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
    3.3.4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5 已完成扬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信息系统登记工作;
    3.3.6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7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自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自2017年1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单项合同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非住宅工程),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
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年11月14日至2022年11月21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7.0版本;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2年12月15日09时30分00秒。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工具费:50元
六、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七、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定分离,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扬州工程建设信息网(http://www.yzcetc.com)、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永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南苑东路169号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1519340976@qq.com

十、备注
    备注:

2022年11月14日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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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扬州市江都区南苑东路169号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真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邮编 E-mail 1519340976@qq.com

资审文件一览
序号文件名称文件大小
1
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N0.2021G1010地块标准化厂房项目初步设计文件(说明部分).pdf 7866251
2
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N0.2021G1010地块标准化厂房项目初步设计文件.pdf 64891228
3
保证金缴纳说明.rar 5611803
4
邵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勘察成果.zip 4916711
5
招标文件正文.pdf 1406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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