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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大数据中心信息化项目审计服务项目(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N5114212022000185
二、项目名称:信息化项目审计服务项目(二次)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号41号楼五层508室 20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仁寿县大数据中心信息化项目审计服务项目(包1)):
服务类(北京国金汇德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金额(元)
1-1 审计服务 仁寿县大数据中心信息化项目审计服务项目(包1) 对采购包1涉及的信息化项目进行审计服务,核对合同条款确定结算规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计价;审查项目变更内容,并对变更内容进行审价;审查硬件及现货软件产品数量、软件功能完成情况;审查结算资料完整情况。 1、我公司在接到所评估的项目资料,组织相关专业人员,按照国家、省、市、县政策及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标准,针对项目材料内容,据实提交审计报告。 2、我公司确保咨询全过程受控,出具的评估报告需符合采购人要求和相关管理规定,承诺对成果的真实性、可靠性、有效性负责。 3、我公司已配备相应专业的服务团队,并具备相应的技术能力,已提供承诺函。 4、我公司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不会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与中标项目类别一致的且需提交至采购人评审的仁寿县政府投资项目的咨询服务,我公司不会与送审单位或其委托的咨询服务单位等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或者存在其他影响或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情形,不能为其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服务,已提供承诺函。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规定和要求、《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财库[2016]205号)文件的规定、磋商文件的要求、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政府采购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00,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朝锐(采购人代表)、王玲、刘许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本项目按照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的原则确定代理费服务费收费标准,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0.6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仁寿县大数据中心
地址:仁寿县文林街道文林路一段380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眉山体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三苏大道沃尔玛写字楼1单元8层803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四川眉山体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4日
相关附件:
信息化项目审计服务项目(二次)-文件集.zip
包1供应商评审情况表.pdf
包1报价+评审报告+评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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