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竞谈项目 > 莆田市公共自行车PPP项目竞争性磋商答复函

莆田市公共自行车PPP项目竞争性磋商答复函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答复函
各供应商,关于对莆田市公共自行车PPP项目竞争性磋商(项目编号:FJTC-1723007-2)提出的质疑,现做如下答复:
 
质疑1、供应商需具备高新技术并且为政府认可的高新技术企业,得1分。不符合的得0分。该评分不符合规定应删除。
事实依据和理由:
(1)根据《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规定:除国家部委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质量测评机构的评奖外,地域性的评奖不作为加分条件。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不是由国家部委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质量测评机构进行评定。同时也违反了《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查的通知》的规定:“将地域性的奖项、证书作为评分因素”。
(2)高新技术企业既不是产品性能也不属于是服务,不是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与项目采购内容无关,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二)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3)在公共自行车行业中具有该证书的只有昆山某公司,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人设置的条件明显不合理也不符合相关规定。
建议删除。
 
答复:
(1)《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第五条规定:“科技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负责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改条文已明确说明高新技术企业属国家部委行政主管部门(即科技部、财政部和税务总局)认定的对象;同时,高新技术企业是对企业技术水平的认定,不属于评奖,不存在违反关于限制评奖加分条款的情形;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不存在地域性的限制;另外,本项目属于竞争性磋商采购,适用《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的规定。其他专门针对招标采购方式制定的政策条款不作为本项目的调整依据。
(2)为了全面评价各供应商的综合实力,评审标准对响应文件的评审不能局限于采购标的对象本身,还需对供应商自身的商务技术水平进行评价。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的规定,高新技术企业是对企业研发能力和掌握自主知识产权水平的认定,是对企业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的能力的评价,属于技术方面的评审因素,与本项目的实际需要密切相关。
(3)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只要符合该文件规定的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居民企业均有机会获得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既未对企业所在地有任何地域性限制,也未对特定行业能够获得认定的企业数量作出任何限制,企业获得认定凭借的是自身的技术实力,故不存在违反公平公正的情形。
该项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执行。
 
质疑2、供应商具备省级或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者得3分,不具备者得0分。需提供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认定省级或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通知的复印件,否则不得分。该评分设置不符合规定应删除。
事实依据和理由:
(1)根据《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规定:除国家部委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国家质量测评机构的评奖外,地域性的评奖不作为加分条件。
同时也违反《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招标文件公告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审查的通知》的规定:“将地域性的奖项、证书作为评分因素”。
(2)在公共自行车行业中具有该证书的只有昆山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公平公正的原则,采购人设置的条件明显不合理也不符合相关规定,涉嫌违规。
(3)该项评分既不是产品性能也不属于是服务,不是本项目采购的产品,与项目采购内容无关,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建议删除此项评分。
 
答复:
(1)企业技术中心是根据《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管理办法》(五部委2007年第53号令)和《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五部委2016年第34号令)的规定进行评价认定的,不属于评奖;该政策在全国范围内实施,不存在地域性的限制;另外,本项目为竞争性磋商采购,专门针对招标采购方式制定的政策条款不作为本项目的调整依据。
(2)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标准是发改、科技、财政、海关和税务等行政主管部门共同制定的,不针对任何特定行业和企业。企业获得认定凭借的是自身的技术实力,故不存在违反公平公正的情形。
(3)《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五部委2016年第34号令)第三条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对创新能力强、创新机制好、引领示范作用大、符合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予以认定,并给予政策支持,鼓励引导行业骨干企业带动产业技术颈部和创新能力提高”。该条款明确了国家鼓励和支持企业建立技术中心,并给予政策支持。企业技术中心是评价该企业产业技术研发创新能力的重要方面,公共自行车系统关系民生,只有不断持续研发和创新,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交通通行需求,是否具备创新能力与公共自行车系统的优劣息息相关。故不存在“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情形。
该项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执行。
 
质疑3、本项目报价评分分为可用性付费报价分(满分20分)和运营补贴报价分(满分10分)二项不符合规定,应修改。
事实依据和理由:本项目为政府财政出资的采购项目,包含了货物采购(即本项目所提到可用性付费的)及运营服务两部分内容,价格分值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的规定:“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3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不得低于10%。”
同时也违反了《福建省省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招标文件编制指引》的规定:“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 为10%-30%。”
建议修改为:
本项目报价评分分为可用性付费报价分(满分30分)和运营补贴报价分(满分10分)。
 
答复:单一项目的分值设置应当按照单个项目的属性考虑,不能同时适用不同标准;本项目的报价部分分值设置是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四条执行的,即“综合评分法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30%至60%,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比重(即权值)为10%至30%。采购项目中含不同采购对象的,以占项目资金比例最高的采购对象确定其项目属性”。
 
质疑4、评分不合理:锁车位须能提高市区空间利用率。采用一体式横梁的得0.5分,一柱停1车的得0.5分,一柱停多车的锁体总长度(含锁车柱)≤70厘米且各锁孔到柱体中心点的距离一致;得1分,一柱停多车的锁体总长度(含锁车柱)≤60厘米且各锁孔到柱体中心点的距离一致;得4分,非以上项目的得1分。
事实依据和理由:根据国家标准GB3565,自行车的把手宽度可达71cm,远超出锁车柱的占地空间,自行车是连续并排停放,因此占地空间与锁车柱的长度无关。即使从占地空间的角度评定,一柱停多车的锁体总长度远大于单柱锁车器的占地空间,单柱的长度可以≤25cm,因此是否一柱多停与提高市区空间利用率没有必然的联系,这个评分是矛盾的。一柱停2车是昆山某企业的专利产品,经在泉州实地测量,只有该公司的产品完全符合≤60厘米且各锁孔到柱体中心点的距离一致,明显是图利特定厂商,量身定制招标评分。
建议改为:
锁车位须能提高市区空间利用率。一套锁车器可以停超过4辆自行车的且每车位锁体的长度(含锁车柱)≤70厘米,得4分;一套锁车器可以停超过3辆自行车的且每车位锁体的长度(含锁车柱)≤70厘米,得3分;一套锁车器可以停超过2辆自行车的且每车位锁体的长度(含锁车柱)≤70厘米,得2分;非以上项目的得1分。
 
答复:自行车手把长度和停车位锁体的长度均会对占地空间造成影响。自行车的手把长度是有相应规格标准的,因此控制锁体的总长度是控制占地空间的关键。一柱停多车的锁体(含锁车柱)总长度小有利于提高市区空间利用率,一柱停多车各锁孔到柱体中心点的距离一致有利于实现车辆的整齐性。以上两点并无特别的或限制性的技术门槛,各供应商均有能力实施,不存在特定专利、商标等限制性因素。供应商应通过最大限度地响应采购人的要求来获得相应分值。该条款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执行。
 
质疑5、设备配置及要求中,锁车位设备均采用了特定企业的技术参数,为特定企业量身定制:1、柱体采用铝合金6061材料且厚度≥1.5mm;2、柱体采用一体式液压成型表面使用锌粉烤漆防止生锈且不破坏强度;3、带LED与灯号显示;4、提供超高亮度错误七段显示器、金额七段显示器;
事实依据和理由:
(1)目前公共自行车系统设备已非常成熟,本次采购所采用的锁车位设备的有更优的技术参数可满足本项目的指标,柱体为承重部件,1.5mm厚的铝合金材料根本是强度不够,一砖头就能砸个坑,加之经常性借还车的冲撞,行业内普遍采用1.8mm厚的SUS304不锈钢.
(2)柱体采用一体式液压成型表面使用锌粉烤漆防止生锈且不破坏强度,这是限定投标人采用特定的加工工艺,SUS304不锈钢材质的防锈性能远远超出锌粉烤漆。建议柱体采用304不锈钢材质,材料厚度≥1.8mm.
(3)所谓超亮七段LED并不能显示中文信息,只能显示数字代码,市民并无法看懂,信息表述不清,在中国公共自行车行业早已经是淘汰的技术;建议采用LCD显示,可以显示中英文及数字信息。
以上参数限定使用特定厂商的技术指标,且明确工艺及材质厚度,量身定制更是离谱,严重存在设置限制性条件排斥潜在供应商的做法,全国目前十几家厂商都有成熟的公共自行车系统,本次限定使用以上锁车位的参数和指标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内容为:第三十二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五)限定或者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条例》 第九条规定: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答复:6061铝合金为通用的基础材料,锌粉烤漆属于通用的防锈工艺,7段液晶显示器是常见的通用显示部件,不存在指定特定的专利、商标、品牌、原产地或者供应商的情形。该项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执行。
 
质疑6、重复评分。产品技术性能和功能:根据响应文件是否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3.1.2<建设内容>(2)设备配置及要求”进行评价,同时须审查各供应商提供的样品对于竞争性磋商文件“3.1.2<建设内容>(2)设备配置及要求”的实质响应情况,复查样品后完全满足得14分;若复查样品后发现负偏离1项扣3分,此项最低0分。
该项评分的内容与样品及演示评分的内容重复,建议删除。
 
答复:评分项2.3是对磋商文件“3.1.2<建设内容>(2)设备配置及要求”进行评价,样品用于复查,不存在与样品及演示评分内容重复的情形。该项按磋商文件的规定执行。
 
质疑7、增加合理评分的建议:
(1)本项目高达2.6亿预算,公共自行车项目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为民办实事项目,没有对投标人的同类项目业绩评分是不合理的。
建议增加评分:投标人承接城市公共自行车项目建设并运营管理时间满3年以上的成功业绩。项目规模不少于200个站点,每一个业绩加1分,本项最多得3分。必须同时提供中标(成交)通知书、合同、验收报告原件方及中标公示网址方为有效。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集成电路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7]22号)等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集成电路卡产品(集成电路卡以下简称“IC卡”、集成电路卡读写机以下简称“IC卡读写机”)的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IC卡及IC卡读写机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IC卡及IC卡读写机产品。
建议增加评分:投标人具有IC卡读写机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得1分;
(3)锁车器及站点自助机均为户外电子设备且每天大量人使用,应该增加防雷及疲劳性检测。
建议增加评分:
锁车器的电子锁具通过疲劳测试,测试开关次数不低于3000次,连续测试天数不低于10天。 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得1分。
锁车器通过DL/T381-2010《电子设备防雷技术导则》的防雷测试的得1分;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站点控制器(自助服务机)通过DL/T381-2010《电子设备防雷技术导则》的防雷测试的得1分。提供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检测报告。
(4)投标人获得政府机构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1分。
 
答复:商务和技术评分均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执行。
 
采购人:莆田市园林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招标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2月2日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