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顺小区一期项目AB区配电整改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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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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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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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所在地区 大洼区大洼街道兴顺社区 | 招标人名称 大洼国政置业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兴顺小区一期项目AB区配电整改工程 | 项目编号 202221110010418896 | 项目规模 总建筑面积为103586.66平方米:,其中A区建筑面积为53136.7平方米、B区建筑面积为50449.96平方米。 | 第 1 标段标段(包)名称 兴顺小区一期项目AB区配电整改工程 | 标段(包)编号 202221110010418896001 | 资质要求 电力工程三级(施工总承包)及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三级及以上 | 标段(包)内容 施工 | 招标范围 10KV配电安装部分、现浇混凝土电缆井等。 | 投标保证金金额 3 万元 | 招标文件售价金额 500 元 | 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二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及以上] | 合同估算价 397.8 万元 | 招标文件获取地址 盘锦公诚招标有限公司(盘锦市大洼区新田街与锦江路交汇处) | 递交地址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区分中心一楼会议室(地址:盘锦市大洼区东华路77号) | 开标方式描述 现场纸质开标 | 开标地点 | 其他公告内容 1、投标保证金(或保函)须在开标前完成交纳。 2、投标保证金(或保函)交纳完成时间以到账时间(或投保完成时间)为准。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投标保证金(或保函)的交纳凭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账号名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盘锦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21050173200100001927 联系电话:0427-8650032 。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 一年以上(含一年)是指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社会养老保险为委托代理人在投标人单位缴纳一年以上(含一年),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除外】。 | 监督部门 盘锦市大洼区发展和改革局 | 招标公告附件 见原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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