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电子管理平台租赁服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河北高速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电子管理平台租赁服务
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电子管理平台租赁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电子管理平台租赁服务
2.1.2项目概况:河北高速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提高工程技术公司采购工作效率、节约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现以公开招标方式租赁一家电子管理平台对公司内部采购活动进行管理。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3日内提供驻场开发服务人员现场办公,7日内保证电子管理平台正式运行。并提供后续支持,运维服务期一年。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电子管理平台第一阶段主要分为五大管理模块和一个配套网站:
电子管理平台租赁及网站相关维护工作,电子管理平台主要分为五大管理模块:供应商模块、采购管理模块、管理员模块、数据统计模块、合同管理模块,配套门户网站。
第二阶段为待开发模块:根据招标人实际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招标人要求对电子管理平台进行二阶段的功能开发。
2.3服务成果:平台内各项板块功能日常运维流畅,平台系统及网站所具备功能点日常运行无碍,及时进行系统维护更新,保障系统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下运行;平台系统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依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现数据接口开放,可选、实时、有限(商业机密除外)的对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进行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1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 2022年11月25日9时30分在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A座2109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观看开标现场直播。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靳玮、宋晓丽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17楼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
电 话:18932539796、13229867006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评分因素所列项目存在缺项的,则该项计 0 分。
具体评分标准:
第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电子管理平台租赁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河北高速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电子管理平台租赁服务
2.1.2项目概况:河北高速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为提高工程技术公司采购工作效率、节约采购成本、规范采购行为,现以公开招标方式租赁一家电子管理平台对公司内部采购活动进行管理。
2.1.3服务期限:合同签定后3日内提供驻场开发服务人员现场办公,7日内保证电子管理平台正式运行。并提供后续支持,运维服务期一年。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电子管理平台第一阶段主要分为五大管理模块和一个配套网站:
电子管理平台租赁及网站相关维护工作,电子管理平台主要分为五大管理模块:供应商模块、采购管理模块、管理员模块、数据统计模块、合同管理模块,配套门户网站。
第二阶段为待开发模块:根据招标人实际工作进展情况,按照招标人要求对电子管理平台进行二阶段的功能开发。
2.3服务成果:平台内各项板块功能日常运维流畅,平台系统及网站所具备功能点日常运行无碍,及时进行系统维护更新,保障系统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下运行;平台系统是一个开放的平台,依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实现数据接口开放,可选、实时、有限(商业机密除外)的对有关招标投标数据信息进行编辑、生成、对接、交换和发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满足本招标公告附件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19年11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2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不含节假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年11月2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河北 CA 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使用“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制作并完成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上传,上传成功时间即为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招标人定于 2022年11月25日9时30分在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A座2109室举行开标会。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在开标时间通过登陆“惠招标电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观看开标现场直播。
5.2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A座18楼
联系人:靳玮、宋晓丽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高新区祁连街95号润江慧谷大厦17楼
联 系 人:张德祥、张光磊
电 话:18932539796、13229867006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
具有国内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开发及运维能力。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
近3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2项电子管理平台开发的项目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21年11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电子管理平台开发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电子管理平台开发项目合同被解除。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 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中级程序员或以上职称,近3年内(2019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电子管理平台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投标人近3年内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要求的单项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质量要求、服务期限及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信息;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书只能授权给一名委托代理人。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签字盖章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提出分包计划。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招标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 (13)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14)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5)投标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16)投标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1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18)清单报价与投标函文字报价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其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
2.2.1 | 分值构成 | (1)商务部分: 30 分 (2)技术部分: 40 分 (3)报价: 30 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3 |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核查 |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1)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情形的(不含分公司)(事业单位不适用),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评标时还应对投标人的信用情况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进行查询,若投标人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形的(均不含分公司),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内容与网站查询结果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
注:1、各评分因素得分应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
2、评分因素所列项目存在缺项的,则该项计 0 分。
具体评分标准:
3详细评审标准和程序(综合评分法) | ||||
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1)商务部分: 30 分 (2)技术部分: 40 分 (3)报价: 30 分 | ||
3.2(2) |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算数平均值(即通过初步评审的所有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的算数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格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评标基准价保留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3.3(1) | 商务评分 标准 (30分) | 业绩(2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得15分; 2、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要求的业绩得5分,本项最多加10分。 | |
项目负责人(5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得3分; 2、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业绩得2分,本项最高得2分。 | |||
条款号及名称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3.3(2) | 技术评分标准 (40分) | 电子管理平台稳定性 (5分) | 电子管理平台稳定性基本满足招标人要求,得1~3分; 电子管理平台稳定性部分优于招标人规定的要求,得3~4分; 电子管理平台稳定性完全满足招标人规定的要求,有助于施工开展的,得4~5分。 缺项不得分。 | |
软硬件适配性 (5分) | 对于办公硬件要求高,对于项目服务要求软件适配性低,得1~2分; 对于办公硬件要求一般,软件适配性基本符合项目服务要求,得3~4分; 对于办公硬件要求低,软件适配性符合项目服务要求,得5分。 缺项不得分。 |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及后台维保人员 (5分) | 服务质量、工期进度保证措施不够具体,可实施性一般,拟投入本项目人员能力一般,基本符合项目服务要求,得1~3分;服务质量、工期进度保证措施较具体,可实施性较强,拟投入本项目人员安排较合理,能力较强,具有相关工作经验,得3~4分;服务质量、工期进度保证措施具体可靠,可实施性强,适合本项目,项目管理组织机构科学合理,拟派人员配备能力强、经验丰富,完利于施工工作开展,得5分。缺项不得分。 | |||
应急预案及 安全保障措 施方案 (5分) | 应急预案及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基本有效的,得1~3分; 应急预案及安全保障措施方案整体较好的,得3~4分; 应急预案及安全保障措施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高的,得4~5分; 缺项不得分。 | |||
产品功能完整性 (15分) | 电子管理平台功能基本有效的,并提供系统软件功能截图,得7~9分; 电子管理平台功能整体较好的,并提供系统软件功能截图,得9~11分; 电子管理平台功能完全满足和优于采购需求的,并提供系统软件功能截图,得11~15分;功能内容参考采购内容项,缺项不得分。 | |||
服务承诺 (5分) | 服务承诺细致程度,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期限、服务响应时间、技术人员、备品备件情况、有无独立维修保养能力等情况进行量化评分。 服务体系普通、承诺一般、应急预案一般得1~3分; 服务体系较好、承诺满足要求、应急预案较好得3~4分; 服务体系完整、承诺明确、应急预案详实得4~5分。 缺项不得分。 | |||
3.3(3) | 报价评分标准 (30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30;E1=0.3;E2=0.2;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 评标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 ||
3.3 (4) | 其他因素 评分标准 | 无 | 无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3.6 | 投标人并列时确定投标人优先顺序的规则 | 最终得分相等时,以评审价格低的优先;评审价格也相等的,以技术得分高的优先;如果技术得分也相等的,由评审小组投票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