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再生水供水工程(一期Ⅰ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评标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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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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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标题 | 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再生水供水工程(一期Ⅰ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评标公示 | 公示类型 | 正常 |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13005918005918001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2-11-16 09:45:00 |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13005918005918001001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2-11-18 16:45:00 | |||||||
公示发布时间 | 2022-11-16 09:55:22 | |||||||||
公示发布媒介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门户网站 | |||||||||
公示源URL | https://jsgc.huizhou.gov.cn/hz/user/showWebZBGS?ftype=0&pjtfsn=5918 |
内容公示
根据《大亚湾开发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惠湾住建〔2021〕154号)和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再生水供水工程(一期Ⅰ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经评标委员会、定标委员会评审确定,现将该项目有关评标、定标结果公示如下。
工程编号:惠公易建大亚湾【2022】069
工程名称: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再生水供水工程(一期Ⅰ标)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
招 标 人:惠州大亚湾泓清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候选人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东泰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广东集盛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州市创景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核工业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投标报价(元)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66 | 48766078.17 | 48683090.80 |
项目负责人姓名、建造师证书编号 | 吕程 (粤1112017201852461) | 熊志刚 (粤1442014201426142) | 徐有想 (赣1362015201509600) |
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职称证号 | 徐志标(粤高职证字第1600101003070号) | 李亮 (173331424) | 李骏飞(粤高职证字第0700101086190号) |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施工员:李鹤鸣、叶智成 质量员:罗富晟、黄毅福 安全员:杨丽婷、李卡 | 施工员:陈积慧、陈小奕 质量员:梁世伟、林嘉俊 安全员:郑佳莹、严永涛 | 施工员:叶书根、童新民 质量员:潘小康、周波 安全员:林君、梁柏斗 |
计划工期 | 总工期为22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中标人收到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210日历天,2022年11月30日前开工,2023年5月30日前通水,2023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工期从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1年。 | 总工期为22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中标人收到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210日历天,2022年11月30日前开工,2023年5月30日前通水,2023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工期从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1年。 | 总工期为225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15日历天,中标人收到发包人提供的有关资料后15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210日历天,2022年11月30日前开工,2023年5月30日前通水,2023年6月30日前竣工验收合格,具体工期从开始工作通知中载明的开始工作日期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缺陷责任期1年。 |
质量要求 |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采购施工,质量合格。 |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采购施工,质量合格。 |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的规程、规范、标准进行设计采购施工,质量合格。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泰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有市政行业乙级设计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项目经理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第一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集盛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州市创景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有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设计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项目经理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第二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第三中标候选人核工业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具有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设计资质;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市政工程类专业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项目经理1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2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颁发的相应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第三中标候选人满足本项目招标条件的资质情况)。
二、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3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投标办法依法组建,评标委员成员共9人,其中招标人代表3人,评标专家6人,6名评标专家按相关规定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名单:
1、广东泰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2、甘肃一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3、广东集盛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州市创景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4、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5、核工业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五)初步评审--格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通过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平台对参与评审的5家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特征码检查,5家单位均通过电子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查。随后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初步评审分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5家投标单位均通过初步评审,然后采用综合评分法评进行详细评审。
(六)详细评审---投标报价、资信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承包人建议书(设计方案)、承包人实施方案、信用等级的评审
各评委对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资信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承包人建议书(设计方案)、承包人实施方案、信用等级等方面进行分析、评审、比较,并进行量化打分,并统计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资信业绩、项目管理机构、承包人建议书(设计方案)、承包人实施方案、信用等级的得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评标委员会推荐定标候选人如下:
序号 | 定标候选人名称 |
1 | 广东集盛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州市创景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2 | 江西嘉业建设工程集团公司(联合体牵头人)、深圳市综合交通与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3 | 广东泰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4 | 核工业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5 | 甘肃一安建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州市城建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
三、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2年11月14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3号评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5人。由招标人招标内部控制领导小组按程序确定。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广东泰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东省建科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广东集盛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州市创景市政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第三中标候选人为:核工业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牵头人)、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六)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在公示期间,凡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该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实名提交书面材料,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答复期间将暂停招投标活动;如招标人答复之后还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纪委监察部门实名提交书面投诉材料。同时,将书面材料抄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建设工程交易部(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联系电话:0752-5191960)。
投标人名称 | 中标候选人公示文件 |
广东泰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第一册公示板.doc |
核工业志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公示版本.doc |
广东集盛建设有限公司 | 公示版本.doc |
公示开始时间:2022-11-16
公示结束时间: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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