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门市财政局关于对天门市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服务项目处理决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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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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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名称:天门市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服务项目
二、相关当事人
当事人1:天门市商务局
地 址: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钟惺大道49号
当事人2: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天门市竟陵办事处陆羽大道西9号
三、基本情况
本机关收到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提交的《关于天门市2021年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建设运营服务项目(TMZFC-2022-0007)开标情况报告》,根据来函中反映的内容,本机关依法启动监督检查程序。
四、处理依据及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本机关依法作出如下处理决定:
(一)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如需继续采购,责令天门市商务局、天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天门市政府采购中心)修改完善相关招标文件,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五、其他补充事宜
天门市财政局
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