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第十一中学橫屿校区篮球馆灯光音响舞台机械等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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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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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第十一中学
乙方:福建中恺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SXH[GK]2022019的福州第十一中学橫屿校区篮球馆灯光音响舞台机械等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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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陆拾捌万叁仟玖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横屿路;
4.3交付条件: 采购人验收合格即为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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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0.1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 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款1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 10.4 乙方逾期交货(包括乙方承诺但未在承诺的交付时间内完成等)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仍应按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5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服务。 14.2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年质保期(技术参数中有要求提供售后服务的以技术参数为准),保修期自货物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实行三包(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的从其规定),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服务。 14.3货物保修期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由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因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 14.4质量保修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24小时内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48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甲方设备的正常运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四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第十一中学
签订日期:2022年11月18日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福州第十一中学
乙方:福建中恺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00]FJSXH[GK]2022019的福州第十一中学橫屿校区篮球馆灯光音响舞台机械等设备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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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品牌 | 数量 (单位) | 单价 (元) | 金额 | 产地 类型 | 国别 (地区) | 规格型号 | 产品属性 |
1-1 | A033503 舞台设备 | 舞台设备 | 图腾等具体详见投标文件 | 1(批)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 国内 | 中国 | 32U | 无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陆拾捌万叁仟玖佰元整(¥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3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横屿路;
4.3交付条件: 采购人验收合格即为交付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按招标文件要求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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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1 | 100 | 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并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支付。 |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履行完毕止。
10、违约责任
10.1 因乙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2 在签定采购供货合同之后,乙方单方面要求解除或者终止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款10%的违约金,若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10.3 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提供的产品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响应不符,或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由乙方赔偿。 10.4 乙方逾期交货(包括乙方承诺但未在承诺的交付时间内完成等)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0天(含)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仍应按约定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10.5 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乙方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 乙方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提供服务。 14.2乙方须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合格的产品,承诺自验收合格后提供一年质保期(技术参数中有要求提供售后服务的以技术参数为准),保修期自货物安装调试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实行三包(厂家或国家有更长质量保证期限的从其规定),其他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货物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应负责提供终身服务。 14.3货物保修期自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由甲方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因设计、制造、运输、装卸等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应无偿负责维修、更换。保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 14.4质量保修期内设备运行发生故障时乙方维修响应时间为2小时,24小时内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免费提供咨询、维修服务。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48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同等配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甲方设备的正常运行。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四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 福建省福州第十一中学 | 乙方: | 福建中恺天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州市鼓楼区劳动路18号 | 住所: | 福州市台江区国货东路与五一交叉西南侧茂泰世纪大厦2层11室 |
单位负责人: | 王恩奇 | 单位负责人: | 陈水香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王淑华 | |
联系方法: | 联系方法: | 15059637786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 | |
账号: | 账号: | 427360964991 |
签订地点: 福建省福州第十一中学
签订日期:2022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