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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贺州市八步区里松镇塘贡钾长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编写项目(HZZC2022-G3-990274-GXZL)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项目概况
贺州市八步区里松镇塘贡钾长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编写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2月0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ZC2022-G3-990274-GXZL
项目名称:贺州市八步区里松镇塘贡钾长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编写项目
预算金额:1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6.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背景
钾长石矿资源为我市正在开发利用的优势非金属矿产资源,主要分布于八步区里松镇、大宁镇、钟山县花山乡及平桂区望高镇等地。贺州市八步区里松镇塘贡钾长石矿为我市2022年度拟出让的采矿权,该项目主要是采购一家地质单位查明该拟出让采矿权矿区范围的地质情况、资源储量分布情况、开采技术条件,在此基础上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为下一步的采矿权出让和今后的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依据。贺州市八步区里松镇塘贡钾长石矿位于贺州市八步区里松镇辖区内,是贺州市自然资源局2022年度拟出让采矿权,矿权设立类型:新立,勘查矿种:钾长石矿,面积:0.6169km2,矿区范围拐点坐标如下:
矿区范围拐点坐标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X
Y
1
2722272.09
37560630.68
2
2722354.85
37560775.50
3
2722378.85
37561437.50
4
2721519.25
37561437.50
5
2721519.25
37560788.09
矿区面积:0.6169km2

 
项目需求
1.采购范围(内容(“标的物”)):贺州市八步区里松镇塘贡钾长石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总体方案编写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按《国家统计局关于执行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第1号修改单的通知(国统字【2019】66号)》行业分类划分为:“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7472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置换归属《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划定的“(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类别。
2.《项目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并提交送审稿,提交送审稿后15日内提交审定报告。
3.服务标准和要求:
服务要求:应响应《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
服务标准:包含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所在地设区市(县)采购范围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或其授权设立的行业协会(学会))颁布现行的技术规范(规程)要求。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如遇相应管(归)口颁布“新标”的情形,按“新标”所在政策文件的指导精神对应调整。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后3个月内完成并提交送审稿,提交送审稿后15日内提交审定报告。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等文件指导精神: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11月18日  至 2022年11月25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2:00至21: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9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本项目为贺州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商务资格条件:投标人应为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八十六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各项标准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投标人为“自然人”性质的,应持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性质的,应持有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审定机构(持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出具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须含有“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投(竞)标担保函》;
◆投标人为“事业单位”性质的,应持有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有效签章(盖有单位公章和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载明的“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表》(内容至少须含有“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或者收入费用表”、“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附注(或财务情况)说明书”);或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投(竞)标担保函》;
◆投标人为“自然人”性质的,应持有银行为其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投(竞)标担保函》。
说明:投标人使用《财务报表》作为本项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时,如投标人在其《投标文件》中附有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编制的声明其“投标身份属性”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可不提供《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投标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所在年度为2021年度(或2022年度),且未进行财务年度审计故而未能提供《财务报表》的,应当提供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为其出具有效的《资信证明》或由满足《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2】124号)》规定的“专业担保机构”为其参与“采购(招标)活动”出具有效的《投(竞)标担保函》。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在其递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和说明”载列的所有实质性内容有相应的响应承诺。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材料出具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税务机构(部门);
◆“税款所属时期”显示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1个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成立日期”至本项目投标截标日不足半年的投标人,此项材料不需提交),属于特殊政策扶持(或“免税”)情形的,亦须出具国家税务机构(部门)出具的证明函件(或该政策文件在网查询的页面截图(须能情形反映查询网址以供核验));
◆“税种”为投标供应商在“税款所属时期”内由其交易行为依法产生的应缴纳的所有税项;
◆投标人为“自然人”性质情形的,本款材料系指“个人所得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在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投标函》中有“本项目投标截标日往前计算3个自然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事项。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住所”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根据《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102)》第六条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
2.业绩要求:无要求。
3.诚信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载列的任意情形。
3.1为失信(黑名单(含限消))被执行人的
◆投标人为“独立法人(或事业单位)”性质的,以“信用中国(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性质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其他组织”性质的,核验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载明的“经营者(负责人)”,“自然人”性质的,按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载明“姓名”核验)。
3.2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的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址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至2022年11月25日24时00分(北京时间)止。
2.方式:本项目不发放纸质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在“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路径: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找到本项目--点击“申请获取采购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制作需要基于“政采云”平台获取的《招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开标)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2月0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政采云”平台开标大厅(本项目为贺州市全流程电子化项目,通过“政采云”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实行在线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但投标供应商应派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准时在线出席电子开评标会议,随时关注开评标进度,如在开评标过程中有电子询标,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电子《询标函》进行澄清回复)
3.注意事项: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投标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上传《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在使用系统参与投标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供应商应及时熟悉掌握电子标系统操作指南(见政采云电子卖场首页右上角--服务中心--帮助文档--项目采购,网址:https∶//service.zcygov.cn/#/knowledges/tree?tag=AG1DtGwBFdiHxlNdhY0r)。
(3)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完成CA申领和绑定(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政采云CA证书办理操作指南)。
(4)投标供应商通过“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制作《投标文件》,“政采云”投标客户端软件请投标供应商自行前往下载并安装(见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办事服务--下载专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项目管理系统--供应商客户端)。
(5)《投标文件》网上提交截止后,“政采云”(电子标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各投标供应商须在开标开始后30分钟内对上传“政采云”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所有投标供应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解密或解密时限截止,本代理机构开启《投标文件》;投标供应商超过解密时限未完成解密的,系统默认其自动放弃。
(6)投标供应商应在具备有摄像头及语音功能且互联网网络状况良好的电脑登录“政采云”平台远程开标大厅参与本次投标,投标供应商对“开标”过程中的一切异议,均应基于“政采云”在线提出。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CA证书故障、操作不当、投标供应商网络状态不良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及开标异议提出不成功等一切后果均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
发布公告的媒介和期限
1.《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本项目《招标文件》预公示信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发布,公告有效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2.《招标公告》媒介: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与《招标文件》预公示媒介一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xzf.gov.cn/)”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网址http://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发布,公告有效期限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3.相关说明:本项目实行《招标文件》预公示制度。《招标文件》预公示期满,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意见函》或已对《意见函》作出答复意见的,视为本项目《招标文件》已接受社会公众监督。自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本采购项目仅接受“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第二十条载列的任一情况”的异议。
其他补充事宜
1.落实的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通知(桂财采【2022】31号)》等文件指导精神: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投标价格给予20%的价格扣除优惠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投标保证金
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万元整(¥10000.00)
递交方式: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自主选择以“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转账,或无条件银行保函,或担保,或保证保险”等非现金形式递交,采用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转账形式的,应递交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邮政储蓄银行贺州市分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94500901000883888801847
说明:投标供应商在其《投标文件》中附有按《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或说明--(1)中小企业声明函”编制的声明投标供应商按《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保证金予以免收。
3.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综合评分法。
交易服务单位信息
名称(全称):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西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4楼
联系电话:0774-5268001
监督部门信息
名称(全称):贺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5号财政局3楼
         联系电话:0774-513555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贺州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贺州市贺州大道403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众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贺州市八步区城东新区桃源北路F地块172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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