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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城区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莆田市城区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莆田市城区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莆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莆田市城厢区发展和改革局、莆田市荔城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莆发改审[2022]36号、莆发改审[2022]37号、莆发改审[2022]38号、莆城发改[2022]151号、荔发改[2022]22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莆田市城投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莆田市城投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莆田市。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城区五条道路改造提升,具体如下:①胜利路起点与东圳路平面交叉,由北向南走向,终点与荔园路平面交叉,道路宽度24~43米,道路长度3890.240米,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②梅园路起点与荔城大道平面交叉,由西向东走向,终点与八二一中街平面交叉,道路宽度24~43米,道路长度2395.479米,城市次干路,设计速度30km/h;③学园路起点与荔园路平面交叉,由南向北走向,终点与文献路平面交叉,道路宽度35~50米,道路长度2198.107米,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40km/h;④城港大道(秀屿段、北岸段)起点与度口互通相接,由北向南延伸,终点位于现状货运铁路交叉口,道路红线宽度70米,道路全长约23千米,城市主干路,设计速度60km/h;⑤十字街改造提升工程项目改造外立面11600平方米,改造室外地面及广场760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和内容:莆田市城区道路整治提升改造工程全过程施工阶段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暂按223778485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改革委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业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99号)及结合市场行情(下浮系数为4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暂按2584964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工程施工范围内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的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及现场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设备监造、工程所需全部材料和设备采购等相关工程服务,费用不另计;同时包括施工过程中相关监测、检测监理以及工程完工后的相关监测、检测监理,费用不另计;并包括竣工验收阶段(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存档备案完成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费用不另计。)委托人有要求监理人提供工程结算及保修期阶段的所有监理服务的,费用不另计(备注:本项目的施工工期暂为300日历天,各投标人投标时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统一暂按300日历天填写。投标人若不按此工期填报,视为不响应实质性要求,按否决投标处理)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和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合格标准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fjjs.gov.cn: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壹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可与投标人“工程业绩”为同一项)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市政公用工程)中的(城市道路工程),等级为壹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1-18 08:00:00至2022-12-12 08:30:00

通过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恒瑞通(福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最新版的工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2年12月12日 08:30:00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4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5项。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莆田市城投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城门街110号3楼,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邮编:351100

电子邮箱::ah123pt@163.com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传真:/

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网址:http://ggzyjy.xzfwzx.putian.gov.cn/

联系电话:0594-2221219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莆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延寿路1786号

联系电话:0594-263305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莆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市政广场南片区(荔城中大道与东园路交叉路口东南侧)

联系电话:0594-2221086




保证金缴纳账号信息如下,如果该保证金账号信息与招标文件中保证金账号信息有差异,请停止缴纳,并及时联系代理机构

[户名:莆田市城投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厢支行;子账号:904021001001000020173000000008]

[户名:莆田市城投建材贸易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市府支行;子账号:13441501040006078830462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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