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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2022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设计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2022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设 计服务类采购项目标前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0690]MT[CS]2022001-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 称: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2022年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设 计服务类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4日
二、更正信息
   合同包1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7项 原文“响应文件的份数(1)纸质响应文件”修改为如下“ ①响应文件正本0份、副本0份。②可读介质(光盘或U盘)1份:将上传至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的电子响应文件在可读介质中另存1份。”
(2)、“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12项 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修改为如下“本项目监督管理部门:/  "
  (3)、“竞争性磋商须知前附表  14项  25条  2、其他”修改为如下“本项目招标代 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 商支付,收费标准按照中标(成交)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金额为100万元以下收费费率为1.5%。2.专家评审费由采购人支付。3.招标代 理费由成交供应 商在领取通知书前一次性以转账或现金形式支付。 4、质疑函递交地点: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明发商业广场2栋3梯2110室。5、①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应出具投标人已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上已对本项目进行报名的证明文件(体现报名时间),否则将不被认定为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其质疑将不予受理。【招标文件首次下载之日为投标人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成功报名之日。】②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国家法律、法规或财政部门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性提出。6、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因疫情影响享受缓缴或免缴社保资金、税款的企业,无法提供相关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的,提供有关情况说明视同社保、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提交完整。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应当包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8、受疫情影响,为落实漳州市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参与采购活动的人员要主动向采购活动组织方报告14天内个人去向及身体健康状况,主动测量体温并出示本人健康码,保持安全社交距离,全程佩戴口罩;涉及低风险地区的人员,应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并持有本人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的报告单,由采购人或代 理机构负责拍照备查。 注: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须携带CA证书和授权委托书到现场签到并解密。”
  (4)、“关于电子竞争性磋商活动的专门规定  (12)其他”修改为如下“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电子化政府采购项目中视为串标情形认定与处理的指导意见(闽财购[2018]30号)文件要求:“一、电子化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一)保证金验核阶段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出账户的银行账户名 称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六)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的情形。 (二)电子响应文件解密阶段 电子响应文件的个性特征与本采购项目的其他响应人存在雷同的,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认定: 1.投标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被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投标客户端所赋予的项目内部识别码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相同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的情形。 2.系统记录的编制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或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的计算机网卡MAC地址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一致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二)项“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的情形。 3.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若出现使用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数字证书加密的或加盖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的电子印章的,属于《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三十七条第(五)项“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的情形。 二、电子化非招标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认定 电子化非招标项目(包括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中出现本意见第一点所列情形的,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第(七)项“供 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 理机构之间、供 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 应商中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 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三、电子化项目视为串通情形的处理。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将上述情形在采购文件中予以明确。在开标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响应)人有上述情形的,资格审查小组或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应当根据采购文件认定串通行为,认定其投标(响应)无效,没收其保证金,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各级财政部门收到书面报告的,应当组织开展调查,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注:本项目采用现场开标,投标人须携带CA证书和授权委托书到现场签到并解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4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         
   地   址:漳州市公安局台商投资区分局角美镇会展北路6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 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福建米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漳州市龙文区新浦东路22号明发商业广场2幢3单元2110室      
   联系方式:0596-21822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福建米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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