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公示《安宁市知识产权发展纲要(2022-2035)》编制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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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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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的有关要求,高标准完成安宁市实施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任务指标,强力支撑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现围绕《安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安宁市知识产权发展纲要(2022-2035)》编制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市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我局现公开遴选《安宁市知识产权发展纲要(2022-2035)》编制项目的实施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宁市知识产权发展纲要(2022—2035)》编制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实现安宁市知识产权发展跃上新台阶,适应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围绕《安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科技、创新、发展的指标要求,紧扣我市知识产权近、中、远期三个阶段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开展《安宁市知识产权发展纲要(2022-2035)》编制工作,明确安宁市未来13年知识产权发展的总体方向、目标任务和政策方针,勾勒2022-2035年知识产权发展的时间表和发展路线蓝图。
(三)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经费预算:人民币20万元。
(五)资金来源:2023年部门财政预算经费(或省局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奖补经费)
二、承接服务主体资格
(一)承接服务主体需有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法资质,具备企业管理、科技咨询、知识产权信息咨询服务等技术能力;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具有类似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服务经验;
(七)申报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材料
(一)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纳税凭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详细的项目工作方案及服务费用报价。
(五)其他可以佐证报名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技术人员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上述申报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1月30日
六、报名时间和地址
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12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密封完好,封口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叁份)报我局知识产权科(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26楼2600室。
联系人:李萍,联系电话:0871-66031837,逾期不予受理。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4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安宁市知识产权发展纲要(2022—2035)》编制项目
(二)项目概况:为实现安宁市知识产权发展跃上新台阶,适应市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求,围绕《安宁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纲要》提出的科技、创新、发展的指标要求,紧扣我市知识产权近、中、远期三个阶段发展目标和工作任务,开展《安宁市知识产权发展纲要(2022-2035)》编制工作,明确安宁市未来13年知识产权发展的总体方向、目标任务和政策方针,勾勒2022-2035年知识产权发展的时间表和发展路线蓝图。
(三)购买服务主体: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项目经费预算:人民币20万元。
(五)资金来源:2023年部门财政预算经费(或省局对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奖补经费)
二、承接服务主体资格
(一)承接服务主体需有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合法资质,具备企业管理、科技咨询、知识产权信息咨询服务等技术能力;
(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具有类似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服务经验;
(七)申报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十)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相应技术能力(请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人员及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三、报名材料
(一)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近两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或纳税凭证等相关资质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详细的项目工作方案及服务费用报价。
(五)其他可以佐证报名单位的专业能力、资质、业绩、技术人员等情况的相关资料。
上述申报材料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申报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四、购买时间:本公示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
五、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4日—2022年11月30日
六、报名时间和地址
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12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密封完好,封口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一式叁份)报我局知识产权科(安宁市连然街道金晖路1号宁湖大厦26楼2600室。
联系人:李萍,联系电话:0871-66031837,逾期不予受理。
安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