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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1.5吨垃圾吊桶车(柴油)、1.5吨垃圾吊桶车(新能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滨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1.5吨垃圾吊桶车(柴油)、1.5吨垃圾吊桶车(新能源)采购及质保项目(二次)
一、招标条件:
盐城市智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滨海县城市管理局委托采购的滨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1.5吨垃圾吊桶车(柴油)、1.5吨垃圾吊桶车(新能源)采购及质保项目已经批准,所需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公开发布公告,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二、招标内容及要求:
1.项目编号:BHCGG202210027
2.项目名称:滨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1.5吨垃圾吊桶车(柴油)、1.5吨垃圾吊桶车(新能源)采购及质保项目
3.预算金额(即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65万元(包件一为748万元,包件二为217万元)。
4.采购需求:包件一1.5吨垃圾吊桶车(柴油),采购44辆,包件二1.5吨垃圾吊桶车(新能源)采购7辆(含4个一桩双枪式充电桩),所需货物及附配件的采购、包装、运输、安装、调试、上牌、车辆购置税、商业险、一年的强制保险、一年的车辆损失险、车辆自燃险、一年的保额为100万的第三方责任险、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的采购、安装、调试、验收、二年质量保修期内维保、售后服务等。两个包件可兼投兼中。
5.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限60日历天;质量保修期二年。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7.项目地点:滨海县环境卫生管理所指定地点。
8.质量标准:合格。
三、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上一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件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四、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0元。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1.时间:2022年11月24日至2022年12月1日18时00分00秒止(北京时间)
2.地点链接:https://pan.baidu.com/s/1Jds7IVwcXmbtNm9VrEwzOg
提取码:7jr4
3.方式:登陆上述获取链接网址,输入提取密码,自行下载。注:投标人在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时,如不能下载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联系人:高权、手机号码: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4.售价:人民币0元。
5.只有成功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对本项目提出质疑。未能成功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提出的质疑,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开标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2年12月14日9时00分00秒整(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上传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至招标人(或代理机构,下同)指定邮箱2515310923@qq.com
3.不见面开标地点:滨海县港城路广电网络信息技术大楼主楼18层1808开标室。七、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及综合评分法。评标标准及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付款方式:
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将货物送到指定地点,经招标人验收全部合格(新能源车充电桩安装调试至正常使用状态),车辆上牌正常使用后在当年农历春节前支付合同款的80%;验收合格满一年后,在当年农历春节前再支付合同款10%;余款在验收合格满二年后,在当年农历春节前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结算时,供货方须提供采购车辆对应款项发票)。
注:(1)到付款期后,采购人逾期付款,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如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及时办理结算付款手续而造成延误付款的,责任自负。(2)因合同违约等造成的扣款,不再支付。
九、本项目落实小微型企业扶持,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不见面交易项目。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参加开标会议的方法及投标文件制作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当每天都上网查询,以便获取更新的澄清、修改、补充内容。凡涉及到该项目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公告中载明的网盘内的和滨海县人民政府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上的更正或补充通知为准。
十一、投标申请人对本公告有疑问或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联系人及电话:
招 标 人:戴阳光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13401748627
代理机构:高 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箱2515310923@qq.com
十二、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jiangsu.gov.cn/)盐城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yancheng.gov.cn/col/col2383/index.html)、滨海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binhai.gov.cn/)上发布。
滨海县城市管理局
2022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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