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竞价项目 > 黑龙江丹阿公路智慧交旅二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反季喷泉项目-竞价公告

黑龙江丹阿公路智慧交旅二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反季喷泉项目-竞价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 黑龙江丹阿公路智慧交旅二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反季喷泉项目
1.采购条件
黑龙江丹阿公路智慧交旅二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反季喷泉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2.1项目编号:JT-XM-GKJJ-HW-202211-0374。
2.2项目名称:黑龙江丹阿公路智慧交旅二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反季喷泉项目。
2.3采购内容:详见采购文件附件三。
2.4交 货 期:2022年11月29日。
2.5交货地点:黑龙江省黑河市峰悦瑷珲汽车营地。
2.6付款方式:分预付款、到货款、安装款、质保金,按程序付款。
2.7其    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3.采购预算: 16.5万元(含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安装含运费)。
4.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
5.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5.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
5.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5.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5.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获取时间:2022年11月22日0时00分至2022年11月25日0时00分;
6.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目的资格;
6.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0元/标包;
7.竞价保证金
7.1竞价保证金的递交:
不要求递交
8.资格文件递交及审核:
8.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5日13时30分前 ;
8.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 2022年11月25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
8.3资格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9.竞价安排
9.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9.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165,000.00元(人民币拾陆万伍仟元整);
9.3竞价时间:2022年11月25日14时00分至2022年11月25日14时30分;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10.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
12.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采购公告在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zc.hljsjtjt.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3.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14.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交投峰悦投资有限公司经贸分公司
采 购 人:黑龙江丹阿公路智慧交旅二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深哈产业园A4栋2楼
邮    编:150028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交投峰悦投资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室
电    话:0451-51185863
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黑龙江省信诚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附件一  供应商须知
 
1. 总则
1.1  采购方式
本项目采用竞价采购方式。
竞价采购是指采购人对响应采购的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规则和时限递交的竞争性报价进行排序,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1.2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概况和供应商资格要求见竞价采购公告。
1.3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竞价采购活动所发生的各种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4 保密
参与竞价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采购文件和竞价过程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5 语言文字
采购文件和竞价过程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
1.6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 采购文件
2.1 采购文件的组成
本采购文件包括:
(1)竞价采购公告;
(2)供应商须知(附件一);
(3)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二);
(4)采购需求(附件三);
(5)资格申请资料格式(附件四)。
采购人依照本须知规定,对采购文件所做的澄清、修改,构成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采购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在竞价采购公告规定的递交截止期前,通过采购服务平台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
2.2.2 采购人可根据供应商的要求或主动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的内容以补充文件形式采购服务平台发布,同时通知所有已经提出资格申请的供应商。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在补充文件中通知供应商推迟竞价开始时间。
2.2.3 供应商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当通过采购服务平台确认已收到该补充文件。
2.2.4 除非确有必要,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供应商在本须知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提出的任何澄清要求。
3. 供应商平台注册和操作
3.1 供应商平台注册和操作
3.1.1 供应商须在采购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及办理CA数字证书。在进行注册前,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程。
3.1.2 供应商应按采购服务平台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经采购服务平台审核通过后,成为采购服务平台交易用户。
3.1.3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实行全流程电子招采,注册、CA办理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户网站—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门户网站下方技术支持电话。
 
4. 供应商资格申请和资格审查
4.1资格申请
供应商应在资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书网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4.2资格审查
4.2.1竞价采购公告对供应商提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应按规定提供资格申请资料。采购人负责组织对供应商的竞价资格进行审查。对部分资格要求复杂、审查难度大的采购项目,采购人可聘请专家进行资格审查。
4.2.2资格审查主要对资格申请资料的响应性进行审查,判断资格申请资料的形式是否符合要求、供应商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资格申请资料是否实质性响应竞价要求。
4.2.3资格申请资料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要求,或资格申请资料中有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有明显文字错误的内容,供应商在资格申请截止时间前均可进行澄清、说明和补正。补充的内容作为资格申请资料的组成部分。
4.2.4只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才可通过资格审查。经供应商澄清、说明和补正后,资格申请资料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采购人将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告知有关供应商未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4.2.5资格申请资料的组成
资格申请资料应包括下列内容:
(1)竞价函;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资格证明材料(如有);
(4)响应方案(如有);
(5)其他资料(如有)。
4.2.6资格证明材料
供应商应按竞价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资格证明材料,以证明其满足采购人对供应商的各项资格要求。
5. 供应商报价
5.1 报价要求
5.1.1供应商应根据竞价采购公告“竞价时间”要求报含税价或不含税价。供应商报价时,应当列明增值税率。采购人最终将按照含税价格与供应商签约。
5.1.2供应商应充分了解采购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报价的其他要素。
5.1.3报价的其他要求见竞价采购公告“其他”。
5.2报价有效期
5.2.1 除竞价采购公告 “竞价安排”另有规定外,供应商的竞价报价有效期应为30日,从竞价采购公告的竞价开始时间计算。
5.2.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竞价报价有效期时,采购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竞价报价有效期,供应商应予以书面答复。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竞价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修改其报价;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报价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竞价保证金。
5.3 竞价保证金
5.3.1竞价采购公告 “竞价保证金”规定递交竞价保证金的,供应商在竞价活动开始前,应按规定的金额、形式和采购文件提供的格式递交竞价保证金,并将竞价保证金支付凭证上传至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不按要求递交竞价保证金的,将不得参与竞价活动。本项目竞价保证金的要求见竞价采购公告“竞价保证金”。
5.3.2 除竞价采购公告 “竞价保证金”另有规定外,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后5日内向除候选成交供应商外的其他供应商原额退还竞价保证金,并在采购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成交供应商和未成交的其他候选成交供应商原额退还竞价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担保机构担保函、保险机构保险单形式递交的竞价保证金,经供应商同意后采购人可以不再退还。
5.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竞价报价有效期内撤销报价;
(2)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3)发生竞价采购公告“竞价保证金”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竞价保证金的情形。
5.4 网络报价
5.4.1 供应商应以采购服务平台服务器时间为基准时间,按规定时间登录采购服务平台,按竞价采购公告“竞价安排”的规定进行报价。
(1)起始价:采购人设置的起始报价价格。
(2)报价梯度:供应商报价的单位降幅,即供应商需按此数值的正整数倍降价出价。
5.4.2竞价开始后,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制定的竞价规则进行竞价。若进行多轮次连续报价。供应商电子竞价的首次报价不得高于竞价起始价,之后的报价不得高于之前的最低报价。
5.4.3采购服务平台自动拒绝竞价截止时间后的报价。设置自动延时竞价的,在竞价截止时间前的规定时限内,如果仍有供应商报价且新的报价低于当前最低价时,系统可自动延长截止时间。
5.4.4竞价期间,采购服务平台向所有参加竞价的供应商实时反馈报价情况,并记录供应商所有网上报价过程。
5.4.5供应商网上报价出现故障时,应及时和采购服务平台联系。采购服务平台应及时给予协助。供应商因故障未能网络报价成功的,视为放弃参加竞价。供应商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因此遭受的损失,但不影响竞价采购项目的继续实施。
5.5 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的情形
参加网络电子竞价的供应商数量不足三家,应当首先核实竞价采购文件和组织实施程序是否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实质性缺陷。根据不同的情形和原因,决定继续或终止竞价采购。
6. 平台排名
6.1 排名方式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采购服务平台自动计算各供应商排名。
6.2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
采购服务平台根据报价情况推荐候选成交供应商。候选成交供应商的数量见竞价采购公告“确定成交供应商”。
 
7. 合同授予
7.1候选成交供应商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
采购人可对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或组织现场考察,以确认候选成交供应商的生产经营、财务等实际状况与资格申请资料是否一致及是否存在其他可能影响供应商履约能力的情况。采购人发现供应商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可要求候选成交供应商作澄清或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必要时,采购人可聘请专家对价格进行核查。履约能力和价格核查的结果将作为采购人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的依据之一。
 
7.2 确定预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候选成交供应商为预成交供应商。
 
7.4 发出成交通知书
公示期结束后,在本须知第5.2款规定的竞价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向预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7.5 发布成交公告
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采购人将在竞价采购公告发布的媒体,发布成交公告,公告信息包括成交供应商名称、价格及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等。
7.6 履约保证金
竞价采购公告规定递交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按其规定的金额、形式、有效期限和递交时间向采购人递交履约保证金。除竞价采购公告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履约保证金为采购合同金额的5%。
7.7 签订合同
7.7.1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根据采购文件和成交供应商报价、资格申请资料等订立书面合同。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其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竞价保证金数额的,成交供应商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7.2 发出成交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成交供应商提出附加条件的,采购人向成交供应商退还竞价保证金;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特殊情形处理
因供应商对预成交结果提出异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等导致采购人变更预成交结果的,采购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程序重新选择确定预成交供应商,进行公示、公告。
8. 异议
8.1 提出异议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采购服务平台提出对成交结果提出异议。并递交异议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异议函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事实依据及与异议事项相关的请求。
异议函应由异议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8.2 异议处理
  采购人将针对异议事项进行核查,经过核查,发现异议人对相关问题理解有误的,应做出解释;发现竞价结果确实有误或竞价过程存在不当行为的,应及时予以改正或补救。
9. 纪律要求
9.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露竞价采购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不得向采购人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参加竞价采购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竞价采购活动。
9.3 对与竞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竞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其他应保密的情况。在竞价采购活动中,与竞价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竞价工作正常进行。
9.4对采购服务平台运营机构的纪律要求
 采购服务平台运营机构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其他应保密的情况,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竞价采购活动。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附件二 合同条款及格式
 
 
                 
 合同编号:
 
 
 
 
 
          购销合同
 
 
 
 
 
买 方:                     
 
卖 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购销合同
 
买方:                   (以下称“甲方”)
卖方:                   (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以下简称货物)事宜,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货物的名称、品牌、品种、规格及质量
一、货物的名称、品种、规格、品牌:
1、货物名称及品牌:         ;
2、货物供应商及生产商:          ;
3、货物的品种、规格及型号:以本合同附件一所列为准。
二、货物的质量、技术标准:
1、货物的质量满足国家或相关行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且需满足供货区域的地方规范与验收要求;并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与货物相对应有效期限内的有效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无强制性标准的应以样品或双方约定的标准为准(包括图纸、样品等),图纸及样品必须经双方签认并妥善封存后交由甲方保管。同时,货物如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企业内控标准任意一项时,均为不合格货物。
2、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及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地区/行业环保标准(规范、规程)等要求。禁止使用国家/地区/行业标准(规范、规程)明确禁止、限制使用的材料。
3、如货物是国外进口产品,须符合来源国相关质量标准和国家进出口相关法律规定。
第二条  货物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价方法
一、货物的数量:                。
二、计量单位:按本合同附件一的计量单位为准。
三、计价方法:货物含税综合包干单价。
第三条  货物的包装标准
按国家相关标准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无相关标准或规定的,采用足以保护货物不受损的包装方式,且符合甲方要求。在甲方收货后的保管、装卸、拆包装过程中,如因乙方包装质量缺陷而导致的货物损坏,由乙方负全责。
第四条  货物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
一、货物的交货单位:         。
二、交货方法:乙方自行承担费用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
三、运输方式:乙方自行选择运输方式,确保货物按期送达。
四、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乙方负责将货物送至甲方指定地点,具体位置以甲方现场人员要求为准,收货以甲方授权代表签字为准。
第五条  货物的交货时间、安装工期
甲乙双方协定选择以下第(一 )种交货时间及安装工期:
一、一次性全部交货,乙方须于       年   月   日将甲方所需的全部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货物进场后7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
二、分批次交货,乙方须按甲方通知要求将每批货物运至甲方指定地点,每批货物进场后7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
第六条  安装义务及注意事项
一、乙方应保证安全、文明施工。乙方安装工作不得损坏甲方原有的装修、设备设施、管线等,否则应负责恢复原状,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二、乙方在运输、装卸、安装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情况。
第七条  验收方法及标准
一、货到现场时,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共同对产品的外观、数量、性能及质量进行抽检验收,对于性能、质量的认定还可以由甲方委托国家认可机构的质量检验部门进行检测,若委托相关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则以相关检验机构出具的报告为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产品达不到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数量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接收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二、经查验,若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换货,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7日 内完成更换(交付时间不予顺延),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逾期交货的,乙方应承担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若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自行负责退货产生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向甲方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三、产品性能、质量的鉴定:产品的性能质量以国家认可机构的质量检验部门的检验报告为准,检验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甲方接收货物后对货物外观、数量有异议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异议后2天内给予确认,乙方在收到甲方异议并确认后2天内无偿更换、补足。
五、甲方所接收的货物,在安装使用前所发现的破损或损耗,甲、乙双方约定如下: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后在使用前发现有破损现象的,甲方在2天内通知乙方进行确认,经确认后非乙方产品质量原因或运输原因造成的破损由甲方负责;属于乙方产品质量或运输原因造成的破损或损失,乙方应在2天内无偿更换。
六、工程竣工后按合同约定、甲方确认施工图、设计变更通知单、检验报告、施工过程记录及国家相关行业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七、乙方安装完毕交付甲方之前必须采取有效的成品保护措施,未进行成品保护的货物视为验收不合格,乙方需按第十五条第六款承担违约责任。
八、质量标准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并达到优良等级标准。如货物是国外进口产品,还须达到相关国际产品合格标准。
九、乙方货物到达现场并安装完毕之日起5天内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天内必须验收完毕,但由于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不能验收的,甲方须等待乙方整改完毕后,再进行验收。
十、验收时乙方须随货物提交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认可机构检验的质量合格报告、合格证书、保修书、使用手册、出厂测试报告、产品质量证明书、安装说明书等;货物属进口的,还须提供原产地证明、报关和报检合格的资料等。随货物提交的上述附件应为原件,若无法提供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与原件核对,否则,视为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甲方有权拒收货物,因此导致逾期交付由乙方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十一、甲方对产品的验收、认可,不免除乙方对产品质量缺陷应承担的责任。
第八条  货物的所有权和风险转移
一、安装完毕,甲乙双方验收确认货物并交付甲方时起,货物所有权转移至甲方。
二、安装完毕,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在甲乙双方验收确认货物并交付甲方前由乙方承担,验收确认货物并交付甲方后由甲方承担。(但属于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引起的风险除外)。
第九条  货物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一、本合同暂定总价:人民币      元整(¥   元)。
二、计价方式:本合同产品按含税综合包干单价方式计价,按本合同附件一所列单价为准,货物的单价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出厂价、零配件费用、包装费、装车费、运输费、运输损耗费、交货地卸车费、货物所需的各种检测费、保修费、管理费、利润、各类风险、税费、二次搬运费、安装费、施工水电费、垂直运输费、成品保护费、垃圾清运到甲方指定地点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费用。合同履行期间,合同约定的价格不作任何上调,乙方不得以市场价格、人工、材料上涨为由要求涨价或拒绝交货等。
三、付款方式:
1、甲方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作为预付款。
2、甲方在货物到场清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
3、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的95%,余5%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后15天内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如有)后一次性无息付清。
4、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账户信息为:
乙方银行账户:       
乙方账户名:      
乙方开户银行:       
乙方应确保上述户名和账号准确无误,因乙方提供的户名、账号有误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5、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须提供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不予付款,预付款除外,预付款发票须在下次付款前一并提供。
第十条  货物的质量保修期
一、乙方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    年,自当批货物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如乙方所承诺的质量保修期,低于合同签订时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则乙方的保证责任按照国家强制性法律法规中所规定的最低质量保证期限执行。
三、在质量保修期内,凡属乙方货物质量缺陷的(含安装施工质量),乙方必须在甲方通知后    日内进行更换且承担一切费用(包括货物已使用在工程上所需的更换材料、工程维修、修复等费用);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仍应及时负责修复或更换,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四、在质量保修期内,乙方未能对甲方的保修通知做出回应或未能及时进场维修或不能维修或未能在甲方指定的合理期限内维修完好或经过两次维修都未能修好的,甲方有权自行另请他人代为维修,并确定价格,所有修复费用及赔偿费用及甲方加收的管理费(修复及赔偿费的15%)甲方有权从尚未向乙方支付的任何款项中扣除,但不等于解除乙方所应承担的任何责任。甲方付给第三方的费用以甲方及第三方确认为准,无须乙方认可。同时,因保修不及时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如属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仍应及时负责修复或更换,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五、对质量缺陷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均可委托由甲方指定的权威鉴定部门进行鉴定,如经鉴定属于乙方责任,则所有鉴定费用由乙方承担,除此之外,乙方须对延迟修复质量缺陷给甲方或第三人造成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
六、因合同解除而导致乙方中途停止供货的,对其解除前所供的货物,乙方仍应按照原合同中质量保修责任条款之约定承担质量保修责任。
七、在约定的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仍应按甲方的要求提供现场指导等相应的技术支持与维修服务。同时,各方确认,保修期届满后乙方也将提供常年有偿维修服务,并以成本价提供零部件,各部件成本费按乙方提供的零部件报价单中约定价格作为参考,除非零部件价格降低,否则约定价格不变。
八、乙方所提供的售后服务承诺见附件二。
第十一条  禁止转让、分包、贴牌生产
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其在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转让给第三人或者将合同事项对外分包。
二、甲方任何有关分包的同意,不免除乙方根据合同应担负的责任或应尽的义务,乙方对任何分包商、分包商代理人、分包商的服务人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违约及疏忽负责。
三、乙方供给甲方的产品必须为乙方原厂生产,不得有将货物委托第三人生产后贴用合同所指定品牌的行为。如乙方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该品牌原厂生产产品。
四、乙方保证对于提供的产品拥有全部所有权,且不存在任何抵押、质押等,否则须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本合同中所称甲方“损失”均指包括但不限于生产、管理损失,诉讼费、律师费等)。
五、在甲方同意分包的前提下,乙方应保证其选择的分包商具备法律规定的相应资质,如乙方选择的分包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分包商不具备资质从而使甲方因此蒙受损失,乙方应负全额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知识产权等
一、如因甲方购买乙方货物,造成对任何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名称权或其它受保护之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负责支付一切损害赔偿费、诉讼费和其它费用。
二、按有关规定乙方对于自身资质或生产的货物应办理生产许可证或其它相关证照而未办理的,由此引发的各种纠纷、责任(含安全及质量事故责任)、相关费用均由乙方全部负责。
第十三条  乙方责任
一、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货物。
二、在进行货物安装及调试、清除现场废弃物等工作时,尽量减少对甲方现场其他工作的影响。
三、对于货物的使用和基本维修,乙方应派技术人员为甲方操作人员免费指导至“可对货物进行正常操作、掌握基本维修知识”为止,并为甲方培训技术骨干,但甲方必须派专人学习、操作并填写相关资料,交乙方技术人员检查、核定签字存档。
四、乙方对于甲方所有的函件、沟通须在收到后48小时内书面回复,否则视为乙方已经知情并同意。
第十四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逾期付款在三十天内的,无须承担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在三十天以上的,以逾期付款额为基数,按日以中国人民银行的一年期贷款利率/365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第十五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对乙方交付的货物进行验收,同一批次不合格率达到3%的,乙方应按不合格货物货款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更换不合格产品,直至更换货物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才对整批货物进行结算,交货时间以货物全部符合要求的时间为准。若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与约定材质不符的情况,乙方除需按前述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需向甲方支付与约定材质不符的差价。上述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按甲方损失进行赔偿。
二、乙方逾期交货的(根据供货周期),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且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若甲方拒绝接收货物的,且逾期交货部分影响整批(次)货物使用的,则乙方须按合同总金额30%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15天未交货的,视为乙方不能交货,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
三、乙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行为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倍作为违约金。若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一切经济损失。
四、乙方提供的货物成品及原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地区/行业环保标准(规范、规程)时,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并退回已收货物,乙方须退还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并按涉及货物货款的2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此给甲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第三方的损失。
五、乙方逾期安装的,每逾期一天,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自逾期之日起,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第三方安装,安装工作量及费用以甲方与负责安装的第三方共同确认的工作量及费用为准,甲方有权在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安装费用,维修费用及后续维保修由乙方承担。因此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须赔偿甲方损失。乙方逾期7天开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乙方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应按逾期竣工部分货款的1%,向甲方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六、甲方对安装完成的货物进行验收,同一批次不合格率达到3%的,按不合格货物货款总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按甲方的要求及时整改,直至货物符合甲方要求,甲方才对整批货物进行结算。
七、如甲方已向乙方支付预付款或其它款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须在收到甲方退款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将相应的预付款及其它已付款项退回给甲方,否则,每逾期一天,按照应退而未退款总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货款中扣回相应预付款、其它已付款项及违约金,直至扣完为止;逾期退还预付款及其它已付款项超过10天的,乙方除按上述约定承担违约金及退还预付款、其它已付款项外,甲方还有权解除本合同:
1、无论何种原因导致乙方未向甲方供货或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2、已供货物达不到合同书要求,且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更换货物的。
八、本合同签订后,如有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乙方应按合同总货款的30%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1、乙方无法定或约定理由提出解除合同,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解除合同的或者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
2、乙方不按本合同约定的价格向甲方供货或有其他违反本合同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导致本合同解除的。
九、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须完全供应全型号产品,确因生产工艺、标准等原因需更新换代的,乙方须提前2个月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在未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前仍须按合同要求供货,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接收货物,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以产品更新换代为由,上调产品价格,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十、乙方应满足甲方的补充订货要求,并且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完毕。因甲方所订货物不再需要而要求退订的,若甲方不再需要的原订货物(或部分货物)是市场通用的产品时,无论乙方是否已经生产,乙方均必须满足甲方的退订要求;若甲方不再需要的原订货物(或部分货物)是市场不通用的非标产品时,在乙方没有生产的情况下,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的退订要求,乙方已经生产的情况下,甲方必须接收。
十一、乙方在运输、装卸、安装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情况。
十二、在使用期内,乙方所供的货物一旦被发现含翻新产品、假冒伪劣品或残次品,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和重新更换,并由乙方承担不合格货物金额30%的违约金,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于上述问题而更换或退货引起的装卸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十三、乙方提交虚假发票,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十四、乙方提交的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若乙方提交虚假发票,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时限内更换发票。甲方尚未支付款项的,甲方停止支付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乙方违约金直至乙方发票符合约定;甲方已支付款项的,甲方有权从次笔进度款或结算款中扣回已支付的款项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扣除乙方违约金,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后甲方按约定付款;对已完成结算并支付款项完毕,乙方拒不提供合法有效发票并按虚假发票金额的20%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乙方相关责任,乙方需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任何损失。
十五、其他约定:                       。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一、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48小时内,乙方具备移动电话、邮件、QQ、现场沟通等联系方式中其中任何一种,乙方须将不可抗力事件及时通知甲方,否则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商业行为准则
甲、乙双方在进行商务活动时都必须不折不扣地坚持诚实和道德标准。双方任何人员不得以收受对方回扣、礼品或提供娱乐活动,从而有意或无意地获得任何不正当的商业利益。一经发现,双方均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对方的相关责任。对在业务活动中索要财物及好处费等各种费用或者收受财物的甲方业务人员,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检举、投诉。
乙方(包括乙方业务人员)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甲方业务人员,违背了双方友好合作的基础,乙方同意甲方为此作出的下列行为并无异议:
(1)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的合约,不承担违约责任;
(2)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相应的损失金额后,再与乙方结算。
第十八条  其它约定
一、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事故、人身伤亡等事故由乙方负责。
二、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乙方依本合同应支付的上述款项,甲方有权在货款中抵扣。货款不足以抵扣或者没有货款抵扣的,乙方应在接到甲方支付通知10天内向甲方付清上述款项不足部分。
三、甲方委派     为甲方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为      ,负责合同履行的工作。
四、乙方委派     为乙方授权代表,联系电话为     ,负责合同履行的工作。
五、如授权代表有变动时,甲乙双方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六、乙方的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为:      ,电子邮件地址为:      ,甲方依本地址向乙方发送有关信函文件,因乙方所留地址有误或变更地址未通知甲方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甲方向乙方所发送的信函文件等视为已送达乙方。
七、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本合同中,若相同产品价格不同,按低价执行。
九、本合同中,若出现相同产品质保期不一致的情形,甲乙双方同意按最高标准执行。
十、实际合作过程中,乙方由于生产工艺,需作调整的,须先经甲方签字确认,方可调整,但价格维持不变。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各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的全部内容由合同双方平等协商一致,共同起草制定,非一方事先拟定,不属于格式条款。
第十九条  合同附件
本合同包含的附件:
附件一:价格清单;
附件二: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承诺
(以下无正文)
 
买受人(盖章):                    出卖人(盖章): 
签约代表:(签字)                  签约代表:(签字)
电 话:                            电 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一:价格清单
 
 
 
 
 
 
 
 
附件二:质量保证与售后服务承诺
 
 
 
 
 
 
 
 
 
附件三 采购需求
 
 
 
 
 
 
 
 
 
 
 
 
 
 
 
 
 
 
 
 
 
1、10立方集水槽,用材料10mmA3钢板制作,直径5000mm、高500mm,带一个500*500*500mm集水坑,集水坑内做水泵安装支架。焊接制作,焊好后做密闭性试验,做防腐处理。
2用PP板或乙烯板做六角叠水造型,外形尺寸2000mm*2000*2000mm(长*宽*高),板后面用防水带做灯光造型。
3用方钢制作六角叠水造型支架,外形尺寸2000mm*2000mm*2000mm,焊接制作,焊接后做防腐处理。
4喷泉水路系统制作,安装,包括压力泵选型安装,管路系统制作、安装、调试。
5叠水造型灯光安装,水泵电路安装,调试。
 
 
 
 
 
 
 
 
 
附件四 资格申请资料格式
 
                  
 
                 (项目名称)
 
 
 
 
 
 
 
资格申请资料
 
 
 
 
 
 
 
 
 
 
 
 
 
 
 
 
 
供应商:                                           
 
 
       年       月       日
目录
 
一、竞价函
二、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三、资格证明材料
四、响应方案
五、其他资料
 
一、竞价函
 
                  (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                  (项目名称)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参加本次竞价采购活动,按照我方最终报价提供                 (项目名称),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 我方的资格申请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1)竞价函;
(2)授权委托书(如有);
(3)资格证明材料;
(4)响应方案(如有);
……
3.我方承诺在采购文件规定的竞价报价有效期内不撤销报价。
4. 如我方成交,我方承诺:
(1)我方完全响应采购人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偏离;
(2)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响应你方合同条款;
(3)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4)按照采购文件要求递交履约保证金;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资格申请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竞价采购公告中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6.                              (其他补充说明)。
 
供 应 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
地    址:                                                  
电子邮箱: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年      月      日
二、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            竞价采购项目资格申请文件、报价、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        竞价采购项目签订采购合同之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的编制说明
供应商应根据竞价采购公告“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依法设立的证明材料、资质证明材料、财务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信誉证明材料、人员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一般使用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
 
 
 
四、响应方案
 
(略)
五、其他资料
供应商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最新招投标信息
招投标攻略
热门标签
剑鱼标讯APP下载
APP下载地址二维码
扫码下载剑鱼标讯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