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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宁县司法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富宁县司法局自助矫正终端采购”的公示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基本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标题:

富宁县司法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富宁县司法局自助矫正终端采购”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2-12-01

行政区划:

文山州

预算单位:

富宁县司法局

是否PPP项目社会资本合作者采购: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云南达阵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地址:

昆明市盘龙区金尚俊园二期2栋1606

单一来源所属情形:

5.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的

品目:


其他办公设备;

行业划分:


公共安全管理机构

预算金额:

9.35 万元

项目概况:

根据《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通知》(司办通〔2021 ] 13号 )、《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司通〔2021]16号)和《云南省社区矫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县级智慧矫正中心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云社矫通〔2021 ]2号)精神。为深入贯彻司法部关于开展“智慧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目标以及省司法厅的总体要求。以社区矫正工作数字化、管理智能化、移动互联化、指挥可视化的工作模式为目标,对社区矫正中心进行升级改造,完善设施设备

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富宁县司法局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富宁县司法局自助矫正终端采购”的公示.docx

点击 次数:

6


公告正文






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富宁县司法局
项目名称:富宁县司法局自助矫正终端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结合实际,以基层实战需求为导向,按照司法部《“智慧矫正中心”考核评价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规范》( SF/T0087-2021)(附件)有关规定和要求,在省级规范化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基础上,采取新建、改建或扩建等方式加快推进智慧矫正中心建设。我县智慧矫正中心建设需要购置台式自助矫正终端1台,立式自助矫正终端1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9.35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因智慧矫正中心设备需要与司法厅、省厅、州局等全国智慧矫正系统连同,需要的设备参照技术要求和服务与省厅一致。通过沟通协商,基于工作需要,由主管部门确定和主导,在系统内推广使用已被证实属于安全可靠的信息系统的厂家提供设备和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云南达阵信息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金尚俊园二期2栋1606
三、公示期限

2022-12-02至2022-12-08
四、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富宁县司法局
联系地址:富宁县新华镇头塘开发片区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富宁县财政局
联系地址:富宁县东风路
联系电话:0876-3022329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无
联系地址:无
联系电话: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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