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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路(深圳路-三亚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京路(深圳路-宁连公路段)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关于南京路(深圳路-宁连公路段)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淮管(发改)审发[2021]0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开发区财政预算安排,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南京路(深圳路-三亚路)改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钵池街道辖区内大寨河西侧、福州路东侧,起于深圳路、终于三亚路;                    
2.1.2建设规模:本项目改造道路约4094米,道路红线宽36米,占地面积约221.076亩;按城市主干路标准对现有道路断面进行改造,增设慢车道、人行道和侧分带,同步实施标线、标牌、绿化移植提升、路灯迁移和恢复等;其中,深圳路至三亚路段断面组成为:2.0m人行道+4.5m慢车道+6.0m绿化带+15.0m机动车道+2.5m绿化带+4.5m慢车道+2.0m人行道,断面总宽36.5m。
2.1.3招标控制价:登录即可免费查看.53元;                            
2.1.4工期要求:33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10月30日,竣工日期:2022年9月30日;
2.1.5 其他: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南京路(深圳路-三亚路)改造工程施工,工程内容包括现有道路断面进行改造,增设慢车道、人行道和侧分带,同步实施标线、标牌、绿化移植提升、路灯迁移和恢复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书(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项目负责人自2016年9月1日(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签署日期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4000万元及以上(金额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的市政道路综合工程施工的。
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同时提供: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
?自2019年9月26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自2020年9月26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自2021年6月26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 自     年   月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
3.5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定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资格审查时授权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21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或以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
3.8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9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 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19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登录地址为http://222.184.89.82/EpointWeb/;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2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R合理低价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泽豪工程咨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大楼17层   地址:淮安市大治西路22号
邮    编:223001                          邮    编:223001
联 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传    真:0517-83676050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登录即可免费查看@139.com
 
2021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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