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定点议价采购合同验收结果公告
微信分享
关注项目
标讯收藏
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认领
立即查看
|
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合同编号
HT-2022-01950012 二、合同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定点议价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DDYJ-2022-576525 四、项目名称
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视频会议系统设备定点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 购 人(甲方):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广东 梅州市 梅县区 华侨中学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供应商(乙方):梅州市恒洋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梅水路归读一品丽景C座13号店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六、合同主要信息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
1 | 视频会议控制台 | 1(套) | 39,600.00 | 39,600.00 |
合同金额: 39,600.00元,大写金额(¥):叁万玖仟陆佰元整 七、验收日期
2022年10月08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曾柏宜 廖昌顺 李荣 叶绍泉 九、验收意见
货物必须同时完全符合下列各项标准和要求视为合格: 1.装箱单(包括但不限于质量合格证书、保修证书、产品使用说明书及其他应随产品一同装箱的技术资料等)。 2.验收应在甲乙双方共同参加下进行,验收按国家有关的规定、规范进行。 3.乙方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或者设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乙方须承担对第三方的侵权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所有费用。 十、其他补充事宜
无
梅州市梅县区华侨中学
2022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