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宁国市南极乡2022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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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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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编号:NGS-CG-TP-2022103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南极乡2022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市青华路清华苑26幢1001号、1002号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年华、孙爱民、孙峭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2、金额0.9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南极乡人民政府、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南极乡、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南极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南极乡
联系方式:胡先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谈判文件.pdf
谈判内容记录表及最后报价书.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宁国市南极乡人民政府 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南极乡2022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中皖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联系地址:宁国市青华路清华苑26幢1001号、1002号
成交金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安徽省宁国市南极乡2022年农村公路安防设施提升工程 施工范围:项目位于宁国市南极乡境内,设计总建设里程:10.659公里。波形护栏总长度为:5926米(其中Gr-A-4E型护栏5252米、Gr-A-2E型护栏674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增设波形梁护栏、单柱式交通标志等。 施工工期:15日历天。接到采购人通知进场,直至通过验收。 项目经理:胡益平 执业证书信息:皖 234132166258 |
五、评审专家名单:刘年华、孙爱民、孙峭云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标准收取;
2、金额0.97万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宁国市南极乡人民政府、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宁国市南极乡、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宁国市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人:吴先生,联系方式:0563-4110025,地址:宁国市人民路1号)。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国市南极乡人民政府
地址:宁国市南极乡
联系方式:胡先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国市张村路绿宝嘉园24号楼1031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先生、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十、附件
谈判文件.pdf
谈判内容记录表及最后报价书.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pdf
宁国市南极乡人民政府 安徽广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