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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大浦路至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供热蒸汽管道工程地质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招标条件
新建大浦路至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供热蒸汽管道工程地质勘察、设计已批准招标,资金来源为自筹,现已落实,各项招标手续齐全。项目法人为连云港新海连热力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建大浦路至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供热蒸汽管道工程地质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大浦路至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供热蒸汽管道工程,位于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猴嘴片区,拟设计起点为大浦路现有热力管网主管道,终点为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地下室内的热交换机房,总长度约为3200米。公共管道管线走向以甲方提供的规划图为准,进入人民医院开发区院区后至地下室内的热交换机房接入终点分汽缸,具体布置以甲方提供的院区的总平图及现场要求为准,公用管道主要采用开挖直埋或拖拉管方式敷设,其中管道补偿采用地上管道加旋转补偿器方式。地下管道埋管深度为自然地面或河道底面以下2-6米(具体以既有的地下管线情况避让调整),地上管道高于地面约2米;院区内的管道采用地埋及架空为主。所有的供热管道工作压力1.5MPa,工作温度270℃。
2.2.建设地点: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2.3.投资额:约2000万元
2.4.工期: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地质勘察(含地下管网、地面、地下设施布置勘探、深基坑部位地质勘察)、施工图设计的编制(含项目概算、管道应力、压降、温降计算书)。各阶段招标配合和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设计修改、变更等服务工作及其后续服务工作,以及针对设计、施工过程而需要进行的地质勘察。
2.6.质量标准:
(1)地质勘探成果必须探明地下管线、设施情况,并绘制相关图纸,对深基坑部位提供地质勘察资料,设计满足设计及施工要求。
(2)施工图设计成果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市政公用工程(热力动力)或相关压力管道GB2、GC2类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结合地勘及周边环境完成深基坑支护设计。
2.7.本项目最高限价:39万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同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2、GB2级;并且同时具有工程勘察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3.5.项目负责人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热能、动力)或热能动力或暖通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2年04月至2022年09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双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如组织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分别具备上述设计或勘察资格要求)。申请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申请;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申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申请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资格申请文件的要求,填写资格申请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资格申请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5)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资格申请、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8.投标人无出借挂靠资质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3.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7)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8)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9)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
(13)出借(挂靠)单位资质。
(14)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3.10.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近3年以上)、法定代表人(近5年以上)、项目负责人(近5年以上)无行贿犯罪记录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
(2)本项目招标工作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为本项目项目负责人)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异议投诉)的各项活动。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2 年11月24日至2022年11月30日。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至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A座2102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标书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身份证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
(4)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5)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报名时,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
六、投标截止时间
6.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5日09时30分,开标地点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3室。
特别要求:因疫情影响,本次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在2022年12月5日上午08时30分至09时30分内递交到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花果山大道创智大厦(南门外),签到完成后及时疏散,不得多人聚集(注: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及签到,将作废标处理)。开标会议前请各投标人授权代表下载“腾讯会议”APP,签到时将会议号编码告知各投标人,届时开标会议将采用现场直播的方式进行(所需设备自行准备)。若投标人不参与开标会议,将视为认可开标会议整个流程。
请各投标人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以及投标人认为所需的其他材料一并递交。
七、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费用自理,安全自负。
八、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九、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8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新海连热力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开发区 地 址:朝阳东路32号东盛阳光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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