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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直港镇大树村特色田园乡村附属工程(EPC)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招标序号:江南招2022-BYJN-224


1、宝应县望直港镇大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设项目宝应县望直港镇大树村特色田园乡村附属工程(EPC)已经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现通过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工程报名。



2、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宝应县望直港镇大树村。

(2)总投资额:约160万。

(3)工期:45日历天。

(4)质量等级要求:合格。



4、招标主要内容:本项目设计、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1)设计内容包含:

A、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配合业主的后续服务工作并提交设计工作成果文件等;

B、设计方应协助招标人完成与设计文件相关的专家评审、报批及审批工作,施工过程中的交底、中间及竣工验收、变更、技术指导、咨询等后续配合服务(包括派驻1名现场设计代表)。

2)建设内容:包含拆除猪舍旱厕、环境整治、村史馆布展、展示馆布展、破旧房屋改造、墙面出新等。

3)采购范围包括:与本工程相关的本次招标的施工发包范围内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5、报名条件: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以下①资质和②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②施工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注册建筑师或者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者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具备以下①或②作为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①施工企业项目经理业绩要求:项目经理自2019年1月1日(含,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在12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

②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工程建安费12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总承包EPC设计业绩(1、中标通知书;2、设计合同)。

(4)投标人没有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①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审查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②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③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

(5)按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 [2018]第6号)要求,在系统锁定整改期间不得参加招投标、合同备案经营活动。

(6)拟投标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

(7)施工企业具备经扬州市建管处备案的“企业信用管理手册”或扬州市建管处核发的“企业单项投标资质、资格核验书”。

(8)因本工程分布零散、协调矛盾较大。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项目经理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到村进行实地勘察,由村出具勘察证明后方可报名。

(9)本项目接收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申请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6、报名要求:

(1)施工资质报名时需提供如下: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项目经理证书(要求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原件及复印件;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④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⑤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2年8月-2022年10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不能反应2022年8月-2022年10月三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⑥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中标通知书;2、施工合同;3、竣工验收证明);⑦现场勘查材料原件。

(2)设计资质报名时需提供如下:

①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③项目负责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④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⑤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及投标报名项目负责人缴纳的2022年8月-2022年10月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若社保部门出具养老保险费用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不能反应2022年8月-2022年10月三个月的则报名不予通过)⑦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中标通知书;2、设计合同)。

(3)联合体申请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4)报名后,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5)开标时单位经办人必须为报名时项目负责人或报名经办人,如报名经办人或项目负责人不能按时参加,必须在项目开标前向招标代理公司提出变更经办人并携带本单位为变更的经办人缴纳的2022年8月-2022年10月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若以上人员开标时不能参加则单位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11月25日~2022年12月1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7:00。

地点: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楼代理一室(宝应县荷香路999号)。



8、其他:

8.1中标人不得转包或变相转包、挂靠、违法分包,现场项目经理必须与投标项目经理一致,要求项目经理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须全程在施工现场,每周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项目经理及项目部成员离开工地要向招标人履行书面请假手续,经甲方同意后方能离开工地,如不履行书面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地的,建设单位将进行经济处罚每次1000元,从履约保证金、工程款中扣除。

8.2在施工过程中的地方矛盾投标单位应具有自行解决能力,所有协调矛盾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8.3施工现场环保涉及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按扬建管〔2019〕10号文件标准执行。

8.4所有安全责任(法律责任、经济责任)由施工方负全责,并承担所有费用,与发包方无关。

8.5防疫期间要按照望直港镇防疫指挥部门规范执行,因采取防疫措施需增加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8.6因建筑垃圾处理、淤泥垃圾处置、渣土车处置费用等按照《宝应县城市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执行,产生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



9、评标办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



10、招标人及代理公司及联系人:

招标人:宝应县望直港镇大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南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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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11月25日至2022年1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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