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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血液净化超纯用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血液净化超纯用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2-11-29 来源: 云南省政府采购网 【显示公告正文】 【显示公告概要】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血液净化超纯用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单位 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
行政区域 保山市 公告时间 2022-11-29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2-11-29 23:55:00至2022-12-02 17:30:00
每日上午:08: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8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项目联系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采购单位 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
采购单位地址 腾冲市固东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名称 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血液净化超纯用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u00b7保山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12-06 08: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LCZFCG2022-007
项目名称: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血液净化超纯用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80
最高限价(万元):80
采购需求:6.1采购内容:血液净化超纯用水处理系统1套及项目所涉及到的相关设备、设施、材料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检测、验收、交货期限、售后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文件); 6.2项目实施安装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3质保期: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质保期一年(以项目通过验收签字之日起算), 质保期内若出现任何故障,成交单位无偿更换零部件及无偿保养维护、维修; 6.4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拟定; 6.5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满足国家的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6.6服务要求 6.6.1 售后服务 6.6.1.1质量保修期:保证售出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保证按投标和合同要求的供货时间,免费将货物送到用户指定地点。产品型号及参数与投标文件相符;质保期最低为一年,终身维修。保修期自双方代表在货物安装调试后的验收证明文件上签字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免费维修。 6.6.1.2同一货物的同一质量问题连续三次维修仍无法正常使用,必须予以更换新同品牌、同型号或不低于投标配置的其它新产品。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自然灾害及人为故意损坏除外);主设备卖方提供现场维修,维修人员在收到故障报告后保证(2)小时内到达现场,一般类故障保证由卖方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在(12)小时内修复,特殊类故障保证由卖方或厂家技术人员(或工程师)在(1)天内修复。 6.6.1.3如需要更换配件的,要求更换的配件跟被更换的品牌、类型相一致或者是同类同档次的替代品,后者需征得用户方管理人员同意。如须增加非报价方的设备,报价方应协助解决。 6.6.1.4如设备数量、规格或型号与合同不符,或证实产品是有缺陷的、非全新的,买方有权拒收,卖方在收到买方通知后最短时间免费更换有缺陷的产品。 6.6.2到货要求 6.6.2.1到货要求:项目生效后用户指定之日起30日历内完成交货、安装、验收并交付采购人使用。供货时提供产品合格证。 6.6.2.2成交谈判单位必须为采购人提供有关保养所需足够的中文技术文件(说明书、图纸、手册和技术资料等)。 6.6.2.3成交谈判单位负责项目产品的安装,一切费用由成交方负责。 6.6.2.4成交谈判单位安装时必须对各安装场地内的其它产品、设施有良好保护措施。 6.6.2.5采购人将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2.1落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节能政策:对国家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予以强制采购。属于非强制采购的产品,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执行政策文件:《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2鼓励环保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产品。执行政策文件:《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产品(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价格给予10%的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其产品在评审时给予相同的价格扣除。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谈判单位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或“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代码营业执照)证照原件的扫描件。 ②谈判单位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至2021年任意一年的公司财务报表,成立不满1年的,提供自成立至今公司财务报表;。 ③谈判单位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缴款证明材料,(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④谈判单位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登记证;报价单位为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登记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0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 ⑤信誉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在谈判公告发布时间以前谈判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行政处罚、信用惩戒名单,谈判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谈判单位。 查询方式及时间: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统一查询,结果交由评审小组审核。 ⑥谈判单位不得存在经营异常、严重违法、行政处罚、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谈判单位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谈判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11-29 23:55至2022-12-02 17:30,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u00b7保山市)
方式: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u00b7保山市)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12-06 08:30(北京时间)
地点: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五、开启

时间:2022-12-06 08:30(北京时间)
地点: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1)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血液净化超纯用水处理系统采购项目: 保证金金额:8000.00(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2-12-06 08:30 其他:1、谈判保证金 (一)保证金的缴纳及退还 1、本次谈判保证金为捌仟元整 。(¥8000.00元) 2、提交时间:以专项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到账截止时间为谈判截止时间,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及廉政保证金视为未提交。 开户名称:腾冲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开户银行:云南腾冲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2300012751433012 联系电话:0875-5155289 0875-5187873(传真) 注: (1)保证金必须从谈判方的法人基本账户划出; (2)保证金转账方式仅限电汇、网银方式,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 (3)保证金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未按时到账的保证金无效; (4)拒绝私人账户汇款及银行存现; (5)谈判单位转账到保证金专项银行账户后,还需要使用数字证书(CA)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ggzy.yn.gov.cn/),选择地区“保山市”,切换至“保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云南省?保山市)”对所投标项目标段进行报价保证金金额对应。如不进行对应,将无法对本项目标段投标。 3、谈判单位在跨行转账时考虑以下因素:①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②在腾冲市跨行转账尽量采用电汇方式;③未成交谈判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由腾冲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至原缴纳账号。成交谈判单位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持采购单位出具的已签合同证明(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对账单原件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退还手续,退回账号为原缴纳账号。 (二)一旦发生下述行为,谈判单位将放弃追索招标保证金的权利: 1、谈判单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谈判单位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响应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谈判单位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谈判单位与采购人、其他谈判单位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腾冲市固东镇中心卫生院
地址:腾冲市固东镇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腾冲市励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保山市腾冲市腾越镇金源社区腾冲世纪城腾盛苑商业街11-8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注:如下载的文件后缀为“.ZCZBJ”,请在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栏目中下载“.ZCZBJ文件查看工具”)
文件类别 文件名称 上传时间 操作
其他文件 竞争性谈判公告.pdf 2022-11-29 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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