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光电材料刻蚀设备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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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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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22]1162号/CLF0122GZ18ZC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光电材料刻蚀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三、本项目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中“★4.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的合同条款均为不可偏离条款,任何负偏离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请投标人谨慎响应。”,更正为“★4.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的合同条款均为不可偏离条款(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负偏离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请投标人谨慎响应。”,具体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2.原采购文件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三、本项目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中“★5.本项目的含税人民币报价付款方式按《国内采购合同》的“4.付款及结算方式 4.1.3 分期结算(适用于货物总金额在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外币报价的付款方式:按《中山大学进口货物采购合同》的“1.3付款方式 (2)通过中山大学网上竞价系统以外方式采购的进口货物”。”,更正为“★5.本项目的含税人民币报价付款方式按《国内采购合同》的“4.付款及结算方式 4.1.3 分期结算(适用于货物总金额在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外币报价的付款方式:按《中山大学进口货物采购合同》的“1.3付款方式 (2)通过中山大学网上竞价系统以外方式采购的进口货物”。其中,针对磷化铟刻蚀机、砷化镓刻蚀机、铌酸锂刻蚀机,还可选择按照以下付款及结算方式:含税人民币报价付款方式:1)自本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对应货物总金额60%的银行保函及向甲方指定账号支付相当于合同对应货物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上述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本合同对应货物货款总金额【 】元。货物通过甲方验收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退回银行保函。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后且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或虽有质量问题但乙方已及时解决,并正常使用1个月后的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付款账户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乙方开具的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保函,有效期一般为1年,如货物在银行保函有效期内未能完成验收,乙方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甲方提供新的或续期的有效银行保函。如乙方不按期提供新的银行保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合同对应设备总金额。外币报价的付款方式:货款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款:付款金额为对应货物总价的15%,由甲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向乙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开立信用证(L/C);第二次付款:付款金额为对应货物总价的75%,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货单后,由甲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向乙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开立信用证(L/C);第三次付款:甲方在3个月内签署余款支付确认书,甲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收到甲方签署的货款支付确认书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付清对应货物余款(T/T)。”,具体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地方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7、23楼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中大招(货)[2022]1162号/CLF0122GZ18ZC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大学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微电子学院)光电材料刻蚀设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11月2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原采购文件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三、本项目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中“★4.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的合同条款均为不可偏离条款,任何负偏离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请投标人谨慎响应。”,更正为“★4.招标文件第四部分中的合同条款均为不可偏离条款(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除外),任何负偏离响应将导致投标无效,请投标人谨慎响应。”,具体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2.原采购文件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三、本项目其它需要特别说明的情况”中“★5.本项目的含税人民币报价付款方式按《国内采购合同》的“4.付款及结算方式 4.1.3 分期结算(适用于货物总金额在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外币报价的付款方式:按《中山大学进口货物采购合同》的“1.3付款方式 (2)通过中山大学网上竞价系统以外方式采购的进口货物”。”,更正为“★5.本项目的含税人民币报价付款方式按《国内采购合同》的“4.付款及结算方式 4.1.3 分期结算(适用于货物总金额在学校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外币报价的付款方式:按《中山大学进口货物采购合同》的“1.3付款方式 (2)通过中山大学网上竞价系统以外方式采购的进口货物”。其中,针对磷化铟刻蚀机、砷化镓刻蚀机、铌酸锂刻蚀机,还可选择按照以下付款及结算方式:含税人民币报价付款方式:1)自本合同签订10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当于合同对应货物总金额60%的银行保函及向甲方指定账号支付相当于合同对应货物总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甲方收到上述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预付本合同对应货物货款总金额【 】元。货物通过甲方验收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等额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退回银行保函。货物通过甲方验收后且货物不存在质量问题或虽有质量问题但乙方已及时解决,并正常使用1个月后的3个月内,甲方向乙方在本合同中指定的付款账户无息退回履约保证金。 乙方开具的银行保函须为见索即付保函,有效期一般为1年,如货物在银行保函有效期内未能完成验收,乙方应当在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甲方提供新的或续期的有效银行保函。如乙方不按期提供新的银行保函,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合同对应设备总金额。外币报价的付款方式:货款分三次付清。第一次付款:付款金额为对应货物总价的15%,由甲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向乙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开立信用证(L/C);第二次付款:付款金额为对应货物总价的75%,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发货单后,由甲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向乙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开立信用证(L/C);第三次付款:甲方在3个月内签署余款支付确认书,甲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收到甲方签署的货款支付确认书后在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委托的外贸代理公司付清对应货物余款(T/T)。”,具体详见更正后的采购文件。
更正日期:2022年11月2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其他地方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山大学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135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472号7、23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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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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