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镜湖新区环境作业保障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绍兴市越城区环境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编号:ZJS2022-11-05
二、采购组织类型及方式:国企采购委托代理-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标段
标段名称及数量
(详见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或上限价(单位:人民币元)
投标保证金
(单位:人民币元)
01
镜湖新区环境作业保障中心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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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五、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供应商资格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①中标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②中标单位未具备相关专业监理资质的,可另行委托具有相关专业监理资质的单位进行监理,但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4.浙江省外企业须经浙江省住建厅备案(浙江省内企业不作要求)。
5.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
(1)项目总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或注册一级造价师资格,无其他任何在建项目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2)造价咨询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一级,2018 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 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资格。
(3)总监理工程师(也可由项目总负责人兼任)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无在建工程。
3.1上述人员须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须提供缴费期限包含2022年10月在注册地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缴费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若为事业编制的,以提供2022年10月由人事代理中心出具的社保证明(需加盖人事代理中心证明专用章)。
3.2投标企业不能与本项目的设计企业之间有控股、参股、隶属或其他管理等利益关系,也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及各分项负责人近5年内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绍兴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时提供承诺)。
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七、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时间: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2年11月30日至2022年12月1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2.采购文件获取网址:通过邮箱获取。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300元,售后不退。
4.提示:
(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2)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公告请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
5.投标人获取时需提供以下报名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邮件形式发至446949848@qq.com邮箱内,报名是否成功以招标代理回复为准: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五证合一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证书;
(4)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造价咨询负责人、项目总监的资格证书;
(5)投标人出具的报名代表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6)投标人联系方式及邮箱;
(7)报名表格(word版)
报名单位
单位资质
法定
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人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号码
姓名
专业资质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2年12月6日16:30 时整以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绍兴市越城区联合大厦1101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投标人应于2022年12月7 日09:30时整在绍兴市越城区联合大厦1101室开标。
因疫情防控期间,本项目投标与开标采用以下方式:
1.本次开标投标人可以采用现场递交或邮寄标书递交,采用现场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2022年12月06日14:00至16:30递交至绍兴市越城区联合大厦1101室,递交标书后即交即走。采用邮寄递交的将密封的标书在2022年12月06日16:30前(以送达时间为准)送达,逾期送达作无效投标处理(建议采用EMS、顺丰快递。邮寄送达地址:绍兴市越城区联合大厦1101室,接收人:倪文昊,联系方式:15167018525。快递寄出后,请将快递底单照片发送邮件至446949848@qq.com,邮件名称为公司名字+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及时查收)。同时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招标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采购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等均可不参加开标会议。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在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取消开标现场的书面签字确认等有关操作要求,投标人需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告知其联系方式,并保持电话畅通,以备询标等事宜。
3.本项目招标文件内对开标现场原件核验不作要求,采购人有权在标后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原件核验。投标人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如中标后无法提供投标文件中复印件的相应原件的:(1)采购人有权拒绝与中标方签订合同,并追究其缔约过失责任;(2)违法违规的报监管部门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招标公告发布:http://zfcg.czt.zj.gov.cn
十一、本项目公告期限: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十二、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受理地点:绍兴市越城区联合大厦1101室招标代理部);联系人:倪文昊;联系电话:15167018525。质疑受理地点:绍兴市越城区环境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黄晓红;联系电话:0575-85727525。
十四、联系方式:
绍兴市越城区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黄晓红 0575-85727525
倪文昊15167018525
绍兴市越城区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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