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池县人民法院2023年司法辅助委托业务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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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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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004949
项目编号: ZAH-ZC-2022072
项目名称: 盐池县人民法院2023年司法辅助委托业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最高限价(如有):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残疾人企业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其投标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按较高比例扣除。 (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11-29 00:00:00 至 2022-12-06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2-20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路 110 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 24:0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自行填写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后发送至(网易163邮箱:ZAHXMGL)报名即为成功,回执单及招标文件请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下载。注:电子邮件标题为本项目名称。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盐池县人民法院
地 址: 宁夏盐池县文化西街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1503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11-29
采购计划编号: 2022NCZ004949
项目编号: ZAH-ZC-2022072
项目名称: 盐池县人民法院2023年司法辅助委托业务项目
预算金额(元):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最高限价(如有):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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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人民法院2023年司法辅助委托业务项目 | 其他服务 | 1 | 司法辅助委托业务,具体详见服务技术要求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00 |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具体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 是 0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采)发〔2022〕275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扶持政策);(2)残疾人企业应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注: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其投标价格给予的价格扣除按较高比例扣除。 (3)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信用融资管理办法》(宁财规发【2021】10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11-29 00:00:00 至 2022-12-06 23:59:59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方式:电子下载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12-20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中世e招电子交易平台(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路 110 号金钻名座财富中心20层)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2022年11月29日至2022年12月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 24:00前(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自行填写报名回执单加盖公章后发送至(网易163邮箱:ZAHXMGL)报名即为成功,回执单及招标文件请自行登录中国政府采购网或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下载。注:电子邮件标题为本项目名称。未在规定时间内或未按以上要求进行报名登记的投标人,投标一律不予接受。2.请各投标供应商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变更”公告栏。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我公司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盐池县人民法院
地 址: 宁夏盐池县文化西街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宁夏银川市天鹅湖小镇青年创业大厦1503室
联系方式: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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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池县人民法院2023年司法辅助委托业务项目.pdf |
报名回执单.pdf |
代理机构 :宁夏中安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202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