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砚山县干河彝族乡、维摩彝族乡、阿猛镇3个乡镇配套管网的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砚山县干河彝族乡、维摩彝族乡、阿猛镇3个乡镇配套管网的土建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NLJ-CG2022-017)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
一、招标条件
本砚山县干河彝族乡、维摩彝族乡、阿猛镇3个乡镇配套管网的土建施工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3186.95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建设工程(集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3186.95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砚山县干河彝族乡、维摩彝族乡、阿猛镇3个乡镇配套管网的土建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砚山县干河彝族乡、维摩彝族乡、阿猛镇3个乡镇配套管网的土建施工)的投标人
资格能力要求: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的独立法人资格。
2.资质条件: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
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
师资格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
格证书;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
明(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4.其他要求(1)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及今
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
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信誉要求:
(1)申请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在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
供承诺书)。
(2)投标单位近三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
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附信誉承诺(中标后招标人可到劳动人事监察执法队进
行查验,如有虚假提供将上报有关部门,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提供承诺书,招标结束后招标人若查询
到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有法院的裁判文书的将取
消中标资格)。
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提交2019~2021年任意一年经
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扫
描件(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7.项目组成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在开标及今后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经招
标人同意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上述
相关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
料员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职
业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如在获取招标文件至开标结束过程中发现提供的相关证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严禁中
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
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申请人
须作出书面承诺。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1月29日08时30分到2022年12月05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09时00分
递交方式:云南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云南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砚山县干河彝族乡、维摩彝族乡、阿猛镇3个乡镇配套管网的土建施工,资金来
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砚山县干河彝族乡、维摩彝族乡、阿猛镇3个乡镇配套管网的土建施工;
2.2项目地址:砚山县干河彝族乡、维摩彝族乡、阿猛镇;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不分标段;
2.4预算总投资:3186.95万元(暂估)
2.5建设内容:砚山县干河彝族乡、维摩彝族乡、阿猛镇3个乡镇配套管网的土方施工内容。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5建设工期:以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起至竣工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资
格。
3.2资质条件:须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
造师资格证书(不接受临时建造师),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合格证书;提供身份证、职称证、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
证明(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4其他要求(1)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及今
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负责人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
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3)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
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信誉要求:
(1)申请人没有受到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处罚或正在处于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提
供承诺书)。
(2)投标单位近三年未曾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企
业且未撤销不良评级的施工企业,附信誉承诺(中标后招标人可到劳动人事监察执法队进
行查验,如有虚假提供将上报有关部门,取消中标资格)。
(3)投标人无行贿犯罪承诺;投标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
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招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提供承诺书,招标结束后招标人若查询
到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有法院的裁判文书的将取
消中标资格)。
3.6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本工程,提交2019~2021年任意一年
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审计报告的
扫描件(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3.7项目组成员要求:
(1)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且在开标及今后项目施工过程中未经招
标人同意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提供上述
相关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2)主要管理人员:持有有效证件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资
料员在招投标阶段、施工阶段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随意更换,需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材料、职
业培训合格证书、身份证。(新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如在获取招标文件至开标结束过程中发现提供的相关证明弄虚作假,取消中标资格。严禁中
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
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申请人
须作出书面承诺。
3.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2年11月29日—2022年12月05日(周末、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4.2报名地点:云南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6幢7号)
4.3现场报名资料含:(1)投标报名函(格式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4)营业执照;(5)资质证书复印件;(6)项目经
理相关证件复印件。注:1.如资料不全的,不接受其报名;2.报名过程中一旦发现弄虚作
假,将取消本次报名资格。3.疫情期间,不便到现场报名的投标人,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有
意向参与本次竞标的潜在投标人可把以上现场报名资料扫描成文件夹并发送至邮箱
1778666307@qq.com,待报名资料审核通过后,代理机构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至投标人报名
邮箱。
5.投标保证金
5.1保证金为:伍万元整(¥50000.00元)
投标单位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16:00时前从其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子
保函”形式提交保证金至招标代理公司,其它形式的保证金概不接受。投标单位缴纳保证金
时,需在转账凭证注明项目编号:YNLJ-CG2022-017并注明标段名称,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
必须和投标单位单位名称一致,未按要求提交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参加本次招标会议。
5.2投标保证金递交账户
户名:云南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文山开化北路分理处
账号:24071001040006993
6.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及电子U盘的递交
6.1投标人须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6.2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0日09时00分截止(北京时间)
6.3递交地址:云南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和地点
7.1开标时间:2022年12月2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云南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
7.2开标现场要求:开标活动严格遵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各投标人参加开标时须持有48
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完成注册“云南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同时主
动配合扫验码(卡)和健康管理工作。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请各投标单位单位在递
交投标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否则后果自负,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
招标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号建工师卫生局五楼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6幢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876-212789615187152882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河滩北路1067号建工师卫生局五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45698713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翎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文山市丽晶园小区56幢7号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子邮件:1778666307@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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