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安徽滨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达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投标不良行为处理意见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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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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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五河县供电公司、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五河县供电公司新建综合楼项目施工”(项目编号:BB2021WHGCZ0791)进行了公开招标。评委会在评审过程中认定安徽滨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达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载招标文件IP地址一致,根据招标文件约定:(四)电子招投标项目,不同投标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供应商)相互串通投标,其投标文件做无效标处理,不进入下一轮评审,并移交监管部门进行处理:1、通过同一单位的IP地址或同一IP地址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的;视为相互串通投标,做无效标处理。依据《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投标人不良行为认定标准》(蚌公共资源局〔2019〕23号)第六条规定,对安徽滨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安徽达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进行如下处理:
1、对上述两家公司的不良行为分别记10分;
2、建议招标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五河县供电公司.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约定办理。
并予公告。
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日
1、对上述两家公司的不良行为分别记10分;
2、建议招标人(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五河县供电公司.五河县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对其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约定办理。
并予公告。
五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