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招标项目 >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第二批)项目的公开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第二批)项目的公开采购公告(非政府采购)[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采购说明:根据财政部《关于疫情防控采购便利化的通知》(财办库〔2020〕23号)的文件精神,基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本次疫情防护物资实施“绿色通道“的紧急采购,不执行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有关事项以本采购文件为准,解释权归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委托,就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第二批)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XZB-H20221128-FHF2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第二批)
10万

360
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第二批)的供货及售后服务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一般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殊资格条件:
所投货物若属于医疗器械管理范畴,按照国家《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应符合以下标准: (1)投标人为供货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复印件;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也可以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 (2)投标人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应提供完整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如有注册登记表应提供),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所投产品若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应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复印件 ;(3)投标货物为进口货物的,该货物应取得《进口医疗器械注册证》(含注册登记表);(4)相关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采购文件时间及地点: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
2.到采购代理机构现场(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报名或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送至462978466@qq.com邮箱,提交的资料如下:
①法定代表授权书;
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证明文件;
③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3.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
六、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2月02日09时00分
七、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
八、开标时间:2022年12月02日09时00分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
十、投标保证金:无需提交
十一、其他事项:
1.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投标人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投标人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3.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联系人:熊先生,联系电话:13676780329。
4.因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本项目不强制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可以直接送达或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
(1)为保证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
如选择直接送达方式:投标当天投标人代表需持温州防疫码(72小时核酸阴性证明)、佩戴口罩且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进入投标现场(以投标当日测量体温为准)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原则上每家投标人派一名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会议;
如选择邮寄送达方式:投标文件及样品(建议顺丰邮寄形式,包裹外包装上请注明包括投标人名称、所投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以便代理机构作接收登记工作)在2022年12月02日09时00分之前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
邮寄地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
联系人:苏先生 电话:13626506308
(2)关于澄清、询标的说明:评审过程中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澄清、询标内容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形式由投标人在接到代理工作人员电话通知半小时内澄清补正完毕。请投标人代表在开评标期间电话保持畅通,如未及时接听电话,视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权利。
(3)关于开标过程的说明:评审过程尽量采取不见面、少接触的原则进行采购活动,投标人可以不需要参加现场开标,采购人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鹿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联系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双屿街道过境路3320号广城嘉园1栋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智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温州市瓯海区新桥街道高昂路1号牛山广场2号楼1409室
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附件信息:
1128定稿【采购文件】医用一次性防护服(第二批).doc
311.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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