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口腔专用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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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省份 | ||
业主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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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类型 | |
总投资 | 建设年限 | ||
建设地点 | |||
审批机关 | 审批事项 | ||
审批代码 | 批准文号 | ||
审批时间 | 审批结果 | ||
建设内容 |
项目概况
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口腔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5日 12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2-11-16748
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口腔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9.5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9.5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至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响应时,设备属第一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设备属第二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2014年6月1日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以许可证的范围为准。);采购产品非医疗器械时,无需提供以上证照。3.2 注册证采购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以上证照须在有效期内,不属于医疗器械或用于科研、且不强制要求的产品,无需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1日 至 2022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准备下列材料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一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4、供应商资格条件所需材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供材料需发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jl88828188@163.com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的及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 12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12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本项目不需要交纳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口腔医院
地址:长春市大经路223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三公集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钜城国际华亿购物广场华亿公馆B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口腔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上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2月15日 12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M-2022-11-16748
项目名称: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口腔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9.56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49.56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合同履 行期限 |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1 | 局部麻醉助推仪、手术显微镜 | 1批 | 满足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采购医疗设备需求,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至交付使用 | 1695200.00 | 1695200.00 |
2 | 牙科治疗仪、口腔高频电刀 | 1批 | 满足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采购医疗设备需求,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至交付使用 | 485400.00 | 485400.00 |
3 | 超声骨切割系统 | 1批 | 满足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采购医疗设备需求,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至交付使用 | 476000.00 | 476000.00 |
4 | LED光固化机、喷砂洁牙机 | 1批 | 满足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采购医疗设备需求,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至交付使用 | 377000.00 | 377000.00 |
5 | 根管预备机、牙根尖定位仪 | 1批 | 满足长春市口腔医院民康院区采购医疗设备需求,采购一批医疗设备。 | 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至交付使用 | 462000.00 | 462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送达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至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响应时,设备属第一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设备属第二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注2014年6月1日以前取得的,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是否符合本项目的资质要求,以许可证的范围为准。);采购产品非医疗器械时,无需提供以上证照。3.2 注册证采购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必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以上证照须在有效期内,不属于医疗器械或用于科研、且不强制要求的产品,无需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2月01日 至 2022年12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获取
方式: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准备下列材料加盖公章的清晰扫描件一套: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3、被授权代表身份证;4、供应商资格条件所需材料。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提供材料需发至代理机构邮箱(邮箱jl88828188@163.com )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与代理机构取得联系进行确认,邮件标题请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单位名称、授权人、联系电话,未拨打代理机构电话取得联系进行确认的及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
售价:¥10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2月15日 12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二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2月15日 12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评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2、磋商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本项目不需要交纳磋商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春市口腔医院
地址:长春市大经路2239号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省三公集采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钜城国际华亿购物广场华亿公馆B座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