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鱼标讯 > 成交项目 > 寿宁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寿宁县安宁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寿宁县城市管理局2022年度寿宁县安宁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一、项目编号:FJJH-TP-ND-2022043(招标文件编号:FJJH-TP-ND-2022043)
二、项目名称:2022年度寿宁县安宁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福建省闽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红江路6号金山工业集中区浦上工业园C区13号楼二层
中标(成交)金额:16.6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服务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福建省闽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2年度寿宁县安宁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服务      2022年度寿宁县安宁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服务      内容一:寿宁县安宁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壤自行监测
开展土壤自行监测工作时,应对垃圾填埋场及周边的基础情况、污染排放及迁移、主要的污染源分布等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确定可能存在污染风险的区域和特征污染物;根据污染识别的结果有针对性的制定场地自行监测方案,布设调查点位,开展土壤和地下水采样并完成土壤自行监测报告的编制、评审及备案工作。
内容二:寿宁县安宁生活垃圾填埋场土壤污染隐患排查
主要工作内容为:根据《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要求,开展寿宁县安宁生活垃圾填埋场场地范围内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最后编制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报告并报属地生态环境部门审批或备案。  
   合同签订后60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      (一)法规依据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4)《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16年5月28日起实施。
1.1地方性法规
(1)《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2)《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2022年9月1日起施行;
(3)《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闽政[2016]45号,2016年10月15日起施行;
(4)《宁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强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土壤环境管理工作的通知》(宁市环土[2022]15号)。
2. 标准、技术规范
(1)《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2018年5月1日实施;
(2)《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2018年8月1日实施;
(3)《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T 166-2004),2004年12月9日实施;
(4)《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HJ 164-2020),2021年3月1日实施;
(5)《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 25.1-2019),2019年12月5日实施;
(6)《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 监测技术导则》(HJ 25.2-2019),2019年12月5日实施;
(7)《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2019年12月5日实施;
(8)《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HJ 819-2017),2017年6月1日实施;
(9)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 1209-2021),2022年1月1日实施;
(10)《福建省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指导意见》(暂行),2019年4月;
(11)《工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指南》。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锋、金波、吴昌进(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服务费(成交服务费)向成交人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以叁仟伍佰元(¥3500)定价收取。 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 (1)成交人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 (2)采购代理服务费缴交银行帐号: 开户名: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福宁支行 帐号:35050168814100000332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35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各供应商的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2)政策性功能情况:福建省闽测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福建科林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竞争性谈判小组评议,分别给予15%的价格扣除,即分别扣除24900元和24975元。以扣除后的价格141100元和141525元的价格参与评审。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寿宁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寿宁县工业路锦园公司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锦泓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福宁北路5号水岸阳光9栋1604室            
联系方式: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 话:  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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