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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化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工程(西江安置区美食广场)总承包(项目招标编号:CJMG2018024G)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化易地扶贫搬迁配套工程(西江安置区美食广场)已由大化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大发改审批【2017】57号、大发改审批【2017】9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大化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 ☑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育才路、古江大道(规划)、文物路(规划)和新化西路(规划)结合部的规划区块。
建设规模:广场及平台铺装、大型戏台、景观连廊、市民健身休闲活动设施、绿化、给排水、照明等,设计面积约12341.7㎡。
合同估算价:约1472.4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60
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18年2月至2018年4月。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竣工验收(或试运行)”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具体内容:(1)方案设计:设计红线范围内景观总平、绿化配置、配套建筑、场地竖向、夜景照明方案、设施小品布置等设计内容;(2)初步设计:方案设计获得批准所需要的优化、修改和初步设计及概算;(3)施工图设计:含景观、绿化、配套建筑、场地给排水、电力电气、配套建筑结构、雕塑等内容(其中雕塑只做主题、高度基本控制,具体形态与图纸由专业雕塑公司进行二次艺术设计);(4)预算编制与施工图审查(由项目牵头单位组织编制);(5)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设计方案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实施,承包人负责设计范围内的设计漏项和缺项,所产生的责任及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6)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工程施工;(7)设计施工实施过程管理,包含但不限于总承包各阶段的报建、审查、审批、核准、办证、备案、外协谈判等的相关手续办理、协调配合及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竣工试验、竣工图的审核、试运行考核、竣工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并交付招标人接收使用、档案管理、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风景园林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人民政府左侧小区第一排)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1月29日至2018年2月2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人民政府左侧小区第一排)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2月28日9时00分,地点为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人民政府左侧小区第一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估算价的15%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月进度款中一次性扣除。
采购施工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工程款原则上按月支付,合同内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85%,工程变更部分进度款支付限额为已完成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验收达到质量要求,结算经发包人审定后,工程款支付至结算总价的97%;发包人按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预留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返还。
设计费的支付方式、支付条款和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待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发包人支付工程设计费的15%,初步设计批复后10个工作日,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80%,施工图审查通过后支付至合同设计费的97%,竣工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完设计费余款。(如因发包人的原因项目施工图交付一年内未进行工程量预算招标并通过财政评审,发包人应在施工图交付后第12月内支付已完成施工图的剩余设计费,或因非设计人的原因中途停工超过12个月的,发包人应在第13个月支付已经完成施工图项目的剩余设计费)。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www.gxzjt.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上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部联系电话:0778-2302718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大化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电话:0778-5814545
12. 联系方式
招标 人:大化瑶族自治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城建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大化县新化西路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金湖南路31号三楼
邮编: 邮编:530022
联系 人: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系 人:汪崟、梁敏
电话:登录即可免费查看
电话:0771-5587475
传真: 传真:0771-5587475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cjzxzgzb@163.com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南宁市金湖支行
账 号:7897 0188
0000 02022
2018年1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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