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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兰县金谷乡莫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总承包(EPC)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省份
业主单位 业主类型
总投资 建设年限
建设地点
审批机关 审批事项
审批代码 批准文号
审批时间 审批结果
建设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兰县金谷乡莫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总承包(EPC)已由东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兰发改复【2017】148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兰县金谷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东兰县金谷乡境内
建设规模:建设面积23.3亩,计划安置56户186人,总建筑面积465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三通一平、安居工程及小区室外道路、绿化、市政配套工程。
合同估算价:项目估算总投资102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365 天(日历天)。
节点时间要求:
①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核;合同签订后18天内提交预算审核;不能按时完成甲方将终止合同另行委托。
②2018 年11月1日前完成主体工程施工;
③2019年 3月 1
日前完成合同约定的建设内容,达到试运行条件
2.2招标范围:(1)设计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阶段,在项目拟建规模、设计方案、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地勘、施工图设计(含是施工图预算编制)。
(2)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住宅楼建设工程,建筑装饰工程,给排水、消防工程,电气工程,通风排烟工程,地上生态停车位,硬地铺装工程,挡土墙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小区道路硬化工程,平配电照明工程等,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本项目 □要求 R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R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贰级注册建造师,具备建筑工程类专业的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和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的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不少于1 人。
3.2.5业绩要求:有要求
设计业绩:无要求。
施工业绩:要求从 2014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的业绩(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具有均可)以工程总承包(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任何一方具有均可)建设模式发包的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业绩。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1家设计单位和1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单位必须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含丙级)以上资质。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所有标段。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所参与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和桂建管﹝2014﹞25号文除外)。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R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如果是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的牵头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及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人民政府左侧小区第一排)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R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8年2月8日至2018年2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到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人民政府左侧小区第一排)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3 月 13 日 10
时 30 分,地点为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池市人民政府左侧小区第一排)。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专职施工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拾壹万元整(¥110000.00元
);
7.2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采用转账或电汇方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账或电汇到以下指定的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否则做否决投标处理。
7.3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可以银行保函、银行转账、电汇、工程担保、工程保证保险等方式提交。禁止采用现钞交纳方式。
7.4投标保证金缴纳帐户
开户名称: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池分行营业部
银行账号:2114810029300064535
联系电话:0778-2301278
7.5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提交,并与投标报名时该投标人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当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需在联合体协议书中载明由哪一方提交。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合同签订后自行协商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80%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9.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发布。
11.
交易服务单位
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部联系电话:0778-2302718
12.
监督部门及电话
东兰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8-6323320
13.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东兰县金谷乡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兰县金谷乡人民政府 地 址:河池市城西大道西城名苑一栋一单元401室
邮 编:547406 邮编:547000
联 系 人:苏工 联 系
人:罗工
电 话:18070851977 电话:0778-2112888
传真: / 传真:0778-2112888
账号:
招 标 人:东兰县金谷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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